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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中国社会的许多方面正在为《慈善法》所改变:社会良俗的演进,生活理念的更新,慈善经济的开拓,优秀传统文化的强势回归,社会组织及志愿者队伍的状若云涌…… 那么,在《慈善法》实施新的一年里(2017年),中央及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含港澳台)的实施情况又是如何?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在京发布“新时代慈善事业进程与展望——中国《慈善法》2017年实施报告”(以下简称“实施报告”)。并从普法、执法、司法等多个层面分析了2017年《慈善法》的实施情况。 北京慈善组织数量居首 实施报告显示,自2016年9月1日《慈善法》实施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登记认定慈善组织达3378家,已有27个省(区、市)发布地方慈善组织认定(登记)办法,2017年广西、山西、天津、新疆、宁夏、西藏6地新增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等工作。 慈善组织集中在东部地区及较发达省份,其中北京以533家慈善组织居首位,占全国慈善组织总量的15.8%;广东、湖南以335家、268家分列二、三位。 2017年,各层级、各类别登记认定工作都有所推进,其中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组织数量约占总量七成、基金会类组织数量约占总量八成,市、县(区)级民政部门登记认定比例由2016年的16.1%上升到29.1%,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类慈善组织比例则分别由10.3%和2.7%上升到16.2%和3.8%。 全国已有42.7%(2702/6303)的基金会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2016年该比例仅为9.2%。在北京、天津、河北、安徽、湖南、山西和甘肃7地,超过六成的基金会已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安徽、山西和甘肃三地2017年增速较快。 近七成公募组织省级以上登记 实施报告指出,截至2017年底,3378家慈善组织中有816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共备案超过2500个募捐活动。从组织形式上看,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中约七成为基金会;约三成为社会团体,其中慈善会系统组织占绝对多数;社会服务机构只有2家,分别为湖北省阳光慈善物资中心和湖南省岳阳市德馨助残服务中心。 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中,有73家在民政部登记,491家在省级民政部门登记,二者合计约占总量的七成。从地方工作开展来看,湖南省公募慈善组织达141家,占全省慈善组织的比例达52.6%(141/268)。此外,四川和贵州两省也有超过50%的慈善组织获得公募资格。 12家互联网募捐平台筹款近26亿 据实施报告统计,2017年,民政部指定的12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全年总筹款额超过25.9亿元,其中筹款过亿元的3家分别为腾讯公益(16.25亿元)、蚂蚁金服(4.87亿元)和淘宝公益(2.98亿元)。而2017年“99公益日”期间的总计募款金额超过13亿元,是2016年“99公益日”总计善款金额的2.16倍,刷新了国内互联网募捐纪录。 2017年7月,民政部出台《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两项运营标准。在此基础上,2017年多家平台都进行了升级和完善,然而筹款平台依然存在如展示不具备公募资质的项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诸多问题。 慈善信息实现一键查询 2017年9月,依据《慈善法》“信息公开”要求建设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正式上线。慈善组织基本信息及年报、慈善项目、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慈善信托等信息实现一键查询,有利于增强社会公众对公益慈善的了解、参与和监督。同月,依据《志愿服务条例》要求,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线,注册志愿者人数、志愿服务小时数、志愿团体数可分省、分领域查询。 行政处罚集中在募捐领域 随着《慈善法》的持续推进,北京、湖北、河南等地方民政部门已开始依法规范相关活动和行为。慈善募捐是创新较为集中的领域,也存在较多违规风险,2017年募捐领域的执法案例较为突出。 当前,违法行为多因相关组织对募捐领域法律规范的认知不清所致,不少组织在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或未进行备案的情况下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民政部门在主动发现或经民众举报发现相关组织的违法行为后,立即介入调查,并视具体情节依法给予不同的处罚,执法效果初显。 此外,司法审判实践中《慈善法》的适用实现了零的突破。2017年司法实践中实际提及《慈善法》的案件为5个,其中4件为民事争议,涉及法律问题与慈善活动相关性很小,另外一件则是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的争议为民政部门对于申请设立慈善组织意见的回复。 2017年,在慈善事业发展亮点频现的同时,信息公开、保值增值、税收优惠等配套机制方面仍显不足,例如慈善信托委托人等的税收优惠待遇难以落实,客观上对慈善信托的健康发展形成了阻滞。 ■ 本报记者 王心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