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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多部门专项清理整顿文化类“山寨社团” 日前,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对违法违规开展活动的文化类“山寨社团”进行专项清理整顿。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在境内未注册登记或被撤销登记的组织、在境外成立在境内未经登记备案的组织和以文化类社会组织名义出现的企业,违法违规开展活动,有的冠以“中华”“中国”“国际”“世界”等字样,有的故意模仿国内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大肆行骗敛财,严重损害了公众文化权益,败坏了社会风气,群众反响强烈,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为使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取得实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境内文化类“山寨社团”可向民政部门举报,举报方式: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投诉举报”栏目、010-58124144(传真)。涉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的可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方式:登录http://ngo.mps.gov.cn/ngo/portal/index.do,查询各省级公安机关境外非政府组织服务大厅地址及电话进行举报。 (据新华社) 山西:社会组织年内要全建党组织 经山西省民政厅党组研究决定、省直工委批复,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将兜底管理无主管的社会组织和省民政厅作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同时,要求应建未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须在2018年底前全部建立,到期仍未建立的不能被评为4A及以上等级社会组织。 据悉,目前山西省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民政厅主管的社会组织达190家。已建立党组织的尽快向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书面报告情况,拟建立党组织的应向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复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负责人;应建未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尽快向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面说明情况。 此外,无主管单位的省直社会组织和省民政厅作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外办公的,原则上在办公所在地建立党组织,严格履行党内程序。已建立党组织的也应向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面报告情况;不便在办公所在地建立党组织的,要向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提出书面申请。(据《山西青年报》) 山东: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双百扶贫行动”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联合省选派办、省扶贫办制定出台了《山东省省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双百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动员招募百家省管社会组织和百名专职社会工作者牵手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通过参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异地扶贫搬迁与黄河滩区脱贫迁建、脱贫能力建设、特定人群帮扶等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扶贫社会工作者主要针对贫困群众实际开展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社会融入、就业辅导、能力提升等服务;扶贫社会组织主要实施专项扶贫项目,为扶贫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帮助帮包村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开发公益类就业岗位,促进扶贫开发项目和社会工作扶贫服务项目深度融合,确保参与脱贫攻坚取得成效。 对参与“双百扶贫行动”实施且成效评估较好的社会组织,山东省将实行优先注册登记、优先入驻孵化基地、优先享受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和优先纳入政府购买扶贫服务范围政策。优先推荐参与行动并表现优异的扶贫社会工作者进入各级和谐使者评选范围。(据民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