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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社会组织管理办法2月起正式实施 2月起,《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社会组织接受捐赠、资助的,要在接受捐赠、资助后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接受捐赠、资助的信息,并且要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使用捐赠、资助财务的情况。 《办法》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社会组织不能从事的。社会组织不能强迫单位和个人加入或者限制其退出社会组织,也不能对组织成员进行财产或者人身处罚。 社会组织不能强迫单位和个人捐赠或者强行摊派,也不能在社会组织成员之外开展涉及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 对于社会组织举行重大活动的情况,《办法》要求在活动10日之前向登记管理机关书面报告,提交活动的内容、方式、规模、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经费等相关内容。(据《辽沈晚报》) 江苏常州:5000家社会组织仅10多家办理免税申报 据常州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只有通过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认定,才能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已近5000家,但通过税务部门免税资格认定的仅10余家——绝大部分非营利组织根本没有向税务部门提出免税申请。 据了解,非营利组织享受到的5项免税收入主要是:一是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是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是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是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非营利组织的其他收入仍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常州日报》) 浙江:每个城乡社区今年至少建4个社会组织 1月19日,浙江召开2018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2018年浙江民政系统将重点完成慈善救助、养老服务、减灾救灾、优抚安置、社区治理、社会组织与志愿者等8大任务。 养老服务方面,今年要对全省敬老院的布局规划进行调整,新增养老床位2万张,进一步扩大养老院内部设立的医疗机构的数量,全面推行“公建民营”“转制改企”“服务外包”。 社区治理和志愿者服务方面,今年要加快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到年底,全省登记或备案总数要达到14.5万个以上,确保每一个城市社区至少13个、每一个农村社区至少有4个社会组织,在养老、助困、教育等方面发挥作用。同时,加快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今年新增持证社工4000人,培训社会工作从业人员7万人,实现社工与志愿者服务的联动发展。 (据新蓝网·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