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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公益之星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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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7年12月26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十大公益之星事迹

    生态公益:王平

    王平,男,汉族,1961年5月生,中共党员,天津市西青区逸夫小学副校长。多年来,王平秉承环保从娃娃做起的理念,设置环保教育辅导课程,积极组织环保主题活动,鼓励学生亲身参与,在孩子们心中播下了绿色环保的种子。2011~2013年,逸夫小学连续三年参加了环保部组织的“酷中国—低碳小管家”活动,并被评为优秀学校。王平指导学生认真记录家庭碳排放量,将家里每月水电气量、垃圾量、汽车行驶路程上传,进行统计分析,并带动家长们参与进来,增强了师生和家庭的低碳环保意识。自2014年开始,学校连续4年承办西青区“我是小小环保局长”演讲比赛,均取得优异成绩。将环境教育融入日常学习生活中,研究编写了环保教育课程《让地球充满生机》。2014年,学校与《环境教育》杂志社联合成立了“绿色小记者工作站”。作为站长,他精心指导学生观察身边的生活感受,10余篇环保文章被杂志采用发表。

    2014年荣获“全国环境教育示范校”;2015年荣获“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2016年被教育部、中央文明办、中国科协评为“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优秀活动示范学校。王平于2012、2013连续两年被环保部评为优秀指导教师;2014年获得全国环境教育示范学校突出贡献人物。

    科技公益:张殿义

    张殿义,男,汉族,1945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天津市蓟州区退休干部,曾担任蓟州区下营工委书记、县林业局局长、县交通局调研员。张殿义生在蓟州山区,长在山区,熟悉果树栽培技术。2005年退休后受聘天津林果研究所负责山区果树科技服务,自此他每天忙碌于田间地头,穿行于村落之间,把自己积累几十年的果树栽培技术传授给山区百姓,在区乡镇兴办科技示范点90个,培训农民技术骨干500余名,组建12支农民技术服务队,培训农民1.5万人次,一年365天他有340多天在路上,果农们都亲切称他为“有忙必帮,有求必应的好朋友”。

    张殿义获得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天津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蓟县“十佳”公仆、“十佳”文明县民称号;2013年获首届“感动蓟州”十大人物称号;2016年被县文明委授予“蓟县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企业公益:张秀燕

    张秀燕,女,汉族,1968年12月生,无党派人士,天津市政协常委、天津市工商联副主席、天津渤海世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和平阳光义工爱心社社长。

    张秀燕是来自浙江绍兴的女企业家,2007年,她出资成立了阳光义工爱心社并带头捐助,多年来加入爱心社的所有慈善爱心人士,秉承“让今天受帮助人,成为明天帮助别人的人”的理念,始终把助孤、助老、助残、助学、济困资助弱势群体作为该社服务宗旨,截至今年8月,爱心社以“结对子”方式共资助了散居孤儿775人,资助自强大学生求学1644人,帮扶孤寡老人735人,关爱新疆学子5200余人,关爱农民工4800余人,帮助特困单亲母亲6400余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400余次,累计向社会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9300余万元。

    张秀燕2008年荣获第六届“天津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2009年荣获首届“天津市十大女杰”、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慈善之星;2010年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2011年被评为天津市优秀政协委员;2013年被评为天津市第三届慈善之星、天津市优秀政协委员;2014年被评为天津市光彩之星、和平区统一战线同心志愿者先进个人;2015年被授予天津市优秀政协委员、京津冀年度优秀女企业家;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共同授予“中国儿童慈善奖——恒爱行动·最美天使守护人”荣誉称号;2016年被评为和平区统一战线同心志愿者服务活动标兵。

    文化传媒公益:张俊兰

    张俊兰,女,汉族,1962年5月生,中共党员,天津日报社记者。1997年8月,张俊兰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采访,目睹令人心碎的贫困,即发誓尽此一生为脱贫而努力。从那时至今的20年时间里,她29次走进凉山彝族自治州从事助学扶贫,兴建了三所希望小学;与爱国慈善家与捐赠者联手在7所院校设立奖助学金,持续资助贫困学生、孤儿逾万名,建立了60多个孤儿班、女子班,正在帮助3000名孤儿、贫困女生陆续完成9年义务教育、高中、职业学校、高等教育;同时在凉山从事赈灾济困、紧急个案援助等工作。在凉山投入助学扶贫资金已经超过4000多万元。2010年天津日报社成立“张俊兰公益工作室”后,在凉山助学扶贫的规模迅速拓展,受到救助的贫困人口快速增加。在凉山千难万险的路上,张俊兰从35岁走到55岁,把一生的黄金岁月留给了西南边陲贫困区的彝族同胞。

    张俊兰多次获得全国和天津市荣誉称号。主要包括:1999年和2005年,两次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2011年被评选为“全国三八红旗手”;2011年11月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全国扶贫开发先进个人”称号;2012年4月荣获第七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奖项;2014年10月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全国社会扶贫先进个人”称号;荣获天津市多个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新闻出版报等中央媒体相继报道了张俊兰的事迹。

    法治公益:贾维义

    贾维义,男,1934年1月生,中共党员,生前为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退休干部。曾任金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师。1994年退休后,老人便将律师岗位“搬”到了社区。每年都多次为社区法律志愿者开展普法讲座,为中、小学校学生讲法制课,累计为群众义务解决涉法问题3000余件,被社区居民亲切地称为“百姓身边‘不退休’的好律师”。2013年在河北区江都路街设立了老贾调解工作室,坚持每周六义务开展法律咨询,调解社区居民纠纷。2015年,根据贾维义事迹创作的话剧《法与情》上演,艺术地再现了贾维义扎根社区义务普法、开展法律援助,解决涉法难题的感人事迹。

    贾维义先后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天津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天津市模范人民调解员、天津市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天津市优秀志愿者、司法部银星奖章等荣誉称号。

    特别声明:2017年11月21日,在天津市十大公益之星推选结果即将揭晓前,贾维义老人因病不幸逝世。特此向贾维义老人(图中身穿白衬衫者)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