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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25日11时 前不久,山东90后“搬砖女孩”刷屏网络,名叫秦玉瓶的28岁山东女孩为了给在车祸中受伤的弟弟治病,放弃了原本在上海月薪过万的工作,回到山东省蒙阴县老家找了一份搬砖的工作。事件一经报道,引来了不少网友关注的同时,这位“搬砖女孩”还获得了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的10000元正能量金。 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是阿里巴巴集团公益开放平台联合全国100多家主流媒体共同发起的一个大型公益项目。项目成立于2013年7月,以“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为宗旨,以媒体和互联网为依托,面向全社会发掘、寻找社会好人好事,奖励、传播善行义举,发动网友为正能量点赞。截至今年11月,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项目发起了160多期正能量故事的评选和奖励,累计奖励正能量人物2700余人次,发放正能量奖金超过2600万元。 与此类似,于1994年成立的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以表彰见义勇为的个人或群体为宗旨。截至2015年共表彰见义勇为人员9172人,对见义勇为人员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或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励3000元至1万元,对牺牲的见义勇为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5万元慰问金,因见义勇为致残的,视致残程度一次性发放医疗补助金5000元至3万元。设立“爱心账户”,先后分五批对见义勇为牺牲和受伤人员困难家庭给予定期救助。 做好人好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榜样,他们值得被肯定,从古至今表彰好人好事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学习雷锋的思想鼓励、电视栏目的表彰奖励、用现金的形式奖励等。相比较前两种奖励形式,现金奖励引来了许多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用现金奖励好人好事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关注做好人好事,从而激励更多的人向其学习,同时,也有人认为做好人好事就是献爱心,是不求回报的,如果用现金的形式给予奖励就称不上是好人好事,并且,也会引起以获取现金奖励为目的而做好人好事的行为。 就此话题,《公益时报》联合问卷网和凤凰网公益推出本期“益调查”——以现金的形式奖励好人好事,你怎么看? 调查自2017年12月22日至12月25日,共983名网友参与。调查结果显示,64%的网友表示做好人好事后曾经得到过口头表扬;19%的网友曾经获得过物质方面的奖励,即现金奖励;17%的网友没有得到过任何奖励。 77%的网友表示赞同用现金的形式奖励好人好事,他们认为好人好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只要有所行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奖励;19%的网友不赞同,认为好人好事是发自内心的行动,是不图任何回报的,如果以现金的形式给予奖励,违背了做好人好事的初心。 75%的网友认为以现金的形式奖励好人好事会有积极影响,不仅对当事人有积极鼓励的正面作用,同时也能激励更多人参与好人好事;只有8%的网友觉得会有消极影响,违背了做好人好事的初衷,更多人只关注奖金的去处,而忽略了做好人好事的本身。 网友留言: BHVV:如果用现金奖励其行为,就失去了做好人好事的本意,相比较现金的奖励形式,我更赞同非物质方面的表扬。 豌豆尔:做好人好事就应该给予现金奖励,因为没有鼓励,做好人好事的人会越来越少。 弦上花香:奖励是应该的,也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但不宜把见义勇为与奖励金额的多少挂钩。 琼华:凡是不顾自身利益去做好人好事的人,他们的精神一定是高尚的,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对见义勇为的现金奖励,不是因为他们贪图回报,是像一面锦旗一样,是一种荣誉。 ■ 本报记者 王心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