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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委发布《关于开展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委(以下简称“中心党委”)决定在部管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通知》明确,征集的典型案例要有先进性和示范性,可以是一项持续开展的党建工作或者品牌活动,主要特点有: 一是创新性和吸引力。典型案例在部管社会组织中要具有开创性,形式和载体要有多样性、创新性等,能够吸引、凝聚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党建活动。 二是可持续性。典型案例里面的党建工作或品牌活动要定期开展并坚持一年以上,要具有可持续开展的可能性,能够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示范效应。典型案例要在部管社会组织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能够受广大党员欢迎,并在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中具有一定的认知度等。 四是实际效果。典型案例里面的党建工作或品牌活动能够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情况、推动中心工作等。 社会组织可根据自身党建工作情况,提炼总结党建工作经验,形成典型案例材料,报中心党委。 中心党委对社会组织典型案例材料进行审核,从中筛选出20个典型案例上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并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平台、民政部社会组织党建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 本报记者 王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