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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11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用三个半天时间在京召开贯彻实施《慈善法》一周年座谈会,近百家在民政部登记的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 座谈会通报了《慈善法》实施一周年以来,基金会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和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情况,介绍了基金会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和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程序和条件、申报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有关事项,对中央即将开展的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进行了动员。基金会负责人围绕上述主题作了发言。 座谈会上,詹成付充分肯定了《慈善法》实施一年以来基金会所做的工作。他指出,《慈善法》实施一年以来,慈善工作有序推进,配套法规政策密集出台,慈善事业制度体系基本构建成型,慈善组织筹款能力逐步提升,慈善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基金会对申请慈善组织认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慈善法》的解读存在偏差,对申请慈善组织认定的程序和条件存在误解。这次座谈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 詹成付强调,基金会要提高对《慈善法》的认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做好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工作,推动《慈善法》实施进一步落地生根、取得更大实效。各基金会一要加强学习《慈善法》及其配套政策,全面准确理解法律要求,提高依法行善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加快申请进程,尚不符合条件的要加快整改,符合条件的要尽快提出申请,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三要认真做好公开募捐资格申请,在科学评估自身定位、筹资能力、管理能力和项目运作能力的基础上,自愿申请。四要积极参与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共同打好扶贫攻坚战,发挥好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的带头示范作用。 最后,詹成付强调,民政部作为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既是基金会的监管者,也是基金会的“娘家”,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同时,将努力把服务工作做得更细更实,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优化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使慈善组织有更多政策红利的获得感,积极营造有利于慈善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 (据民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