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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熟知的“范氏义庄”,是北宋范仲淹在其原籍苏州吴县捐助田地1000多亩设立的,其地租用于赡养同宗族的贫穷成员,是我国最早的家族义庄。后经其子范纯仁等后代子孙努力经营,义庄得以维持,一直到清朝宣统年间义庄有田5300亩,且运作良好,共持续了八百多年。范氏为此订立了义庄章程,规范了族人的生活,使其成为中国慈善史上的典范,它也成为我国史料记载的第一个非宗教性民间慈善组织。 范氏义庄的出现和持续,在我国慈善史上具有相当启示性意义。 家族的就是社会的。现在方兴未艾的家族基金会,其所承负的社会建设功能,已远远超过范氏义庄的范畴。但其基本点是一致的,就是通过家族的努力和贡献,为家族提供保障,为社会减负,这也是“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道理。只有人们担当了家族的责任,同时也就尽了一份社会责任。不能忽略家族的作用,不能忽略局部的贡献与改善。 慈善是一种社会文化认同。范家八百年坚守义庄,有家族文化的传承,更有慈善文化的认同。在大力发展我国慈善事业的今天,若说规范是第一位的,莫如说文化认同是第一位的。有了慈善心,才会有行动,才会去努力做好。因此慈善理念进入课堂,慈善文化深入人心,是发展慈善事业必经之路。要有意而为,尽力而为。 慈善一定要有持续的能力。范氏义庄从1000亩地到最后的5300亩地,是范氏后人兢兢业业努力经营、不断捐助而形成的。尽管范氏义庄总的来讲,还是在分配领域做文章,没有像今天的商业发展那样持续发力,但其不断对义庄进行资源补充,也是对其命脉的持续。一项慈善事业一定要有再生力,就像今天广泛探讨的商业运作、社会企业等,都是要解决慈善事业的持续能力问题,再生力夭折了,慈善的事也就半途而废了。 很有意思的一点是,范氏义庄主动争取政府的认同,在政府立案,请求政府对损害义庄利益的人按国法判处,这一点很聪明,也很重要。义庄所为不只是家族的事,也是在减轻国家负担、维护社会稳定。政府的支持与保护,是义庄发展的重要保证。国家通过立法支持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古今同理。 资深公益人 崔子研/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