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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工作”主题标识进入公众评选阶段
第24届亚太地区社工大会
将于9月26日在深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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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7年09月05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中国社会工作”主题标识进入公众评选阶段

    ■ 本报记者 王勇

    9月4日,民政部网站发布消息,“中国社会工作”主题标识进入公众评选阶段,9月4日-14日开展网络投票,投票在网络和移动端平台同时进行。

    社会工作是指在社会服务与管理领域,遵循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社会工作标识作为一种图形符号,是社会工作行业形象的集中体现,是社会工作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方便广大居民识别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场所,增强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接纳度,扩大社会工作社会影响力,2016年3月,民政部发布《“中国社会工作”主题标识征集活动公告》,决定开展“中国社会工作”主题标识征集活动。

    公告提出了三项设计要求:1、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体现甘于奉献、扎根基层、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精神,体现助力扶贫济困、调适社会关系、修复社会功能、舒缓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融合、增进社会福祉的社会工作专业功能,符合中国特色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要求,具有明确的象征意义。 

    2、构思新颖、端庄大方。应征作品应为图案或字母的结合体,形式端正庄重,色彩搭配适宜,结构简洁明快,符合大众审美和认知要求,具有较强亲和力和感染力,利于明确标示,便于识别记忆,宜于宣传推广。 

    3、简明易用、适用性强。应征作品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适合社会工作者佩戴,适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场所长期悬挂,适合在开展各类社会工作服务和活动中印制使用。 

    公告明确了评选办法。应征作品经初步筛选后,将在民政部网站、中华社会工作网、中国社会报等媒体上公布,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听取社会意见,选出应征优秀作品。民政部成立由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群众投票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入围作品和采用作品。

    对采用作品给予10000元奖励,对入围作品各给予3000元奖励。采用作品和入围作品的作者均将获得荣誉证书。 

    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并踊跃参与,共收到321份应征作品。根据公告精神,民政部组织了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初步遴选出23份应征作品接受公众评选。

    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参与渠道,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对“中国社会工作”主题标识的意见建议,定于9月4日-14日开展网络投票,投票在网络和移动端平台同时进行,可以通过中华社会工作网(www.chinasocialwork.cn)或“中国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china_socialwork)进行投票。

    公众投票结束后,民政部将成立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公众投票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审,确定采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