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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6日,“儿童安全保护与共享经济”研讨会在北京紫玉山庄召开,此次研讨会由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9958主办,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协办。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公安部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文辉、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中华儿慈会副秘书长姜莹等法律与公益界代表出席,并就共享经济时代尤其是共享单车对少年儿童安全保护带来的新挑战、共享单车儿童安全事故如何界定法律责任、儿童监护人、单车平台方的职责划分等多个话题进行了研讨。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首起共享单车儿童骑行伤亡侵权索赔案引起了与会专家、律师与全社会的热烈讨论和关注。 原告律师张黔林表示:“此次诉讼,我们不仅是为了未成年人事故受害人的死亡寻求民事赔偿,更是一个公益诉讼。我们希望在共享单车已经成为城市交通重要组成部分的当下,厘清平台责任,推动政府监管,使类似悲剧不再重演。” 事实上,与此类似的儿童安全事故近年来也频频发生,共享经济时代如何保护儿童安全成为一个新的课题。根据9958透露的数据显示,五年来9958接到的15万次热线中,儿童意外伤害已经占到20%,其中交通事故占到第二位。 中华儿慈会秘书长助理、9958项目总监王昱表示,共享经济时代社会各界在法律、政策倡导等方面都面临着多种压力,这对于公益机构来说也是不小的挑战。 王昱建议,针对社会新生事物,公益组织应该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她说:“比如说我们的基础教育问题,公益组织可以做得更加完善,涉及一些更加细节的问题,并推动其落地实施。公益组织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加强社区、家庭、学校之间的联系,让孩子的教育体系成为一个闭环。此外,除了倡导之外,我们还应该体现自身的专业性,逐步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地。”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援助中心副主任于旭坤认为,儿童保护应该坚持儿童最大化原则、儿童优先特殊保护原则,即在遇到意外事件时要优先保护儿童。另外,针对儿童安全事故,于旭坤建议应该考虑国外的做法,在共享单车等问题上出台更加细致的法律法规。“谈到儿童保护,最重要的就是家庭保护,其次是学校保护,三是社会保护,四是司法保护,我们应该构建一个全方位的、立体的保护网络,共同推进儿童保护工作。”于旭坤谈道。 在目前发生的一些儿童意外伤害案件中,有一些事件是由于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家长监护缺位引起,因此强化家长的责任意识非常重要,对于家长的教育也是儿童保护工作的核心。 专家指出,一方面法律法规的完善刻不容缓;但另一方面,儿童保护显然无法单纯依靠社会责任保障来兜底,儿童安全问题的解决还需要家庭以及学校共同参与,对儿童进行安全意识的培养。具体来说,应该要求父母重视孩子的安全问题,家庭与学校携手提高孩子自身的风险意识和面临风险的自我保护能力。另外,我们还要从法律上健全父母的监护责任和必要的惩戒机制,推动儿童保护问题从后果拷问向行为追责前置,用更实在、更细致的保护来避免悲剧的发生。 (皮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