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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会贤 两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们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扶贫开发工作依然面临十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形势逼人,形势不等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特别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 在党中央首次明确提出“2020年消除极度贫困”的工作目标两年后,我们可以看到,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力度不断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在各个村头开展,扶贫创新机制在各地涌现。在距完成目标还有三年的时间点上,《公益时报》通过公益领域的机构和人士的视角,总结一下这场扶贫攻坚战的关键所在。 深度贫困地区的扶贫法则 2014年冬天,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小云住进了一座贫困村落——云南勐腊县河边村,开始实践参与式扶贫。两年半后,李小云在这里所带领和开展的扶贫工作已初见成效。 在李小云的口中,河边村处于“深度性、绝对贫困状态”,除了物质上的贫困,当地人的生活逻辑、思维方式都维持着“前现代的状态”。在这样的一个村庄,如何做精准扶贫?李小云讲述了他在河边村实践中的总结。 李小云认为,应该着眼于深度性贫困地区和群体,而不是深度贫困的个人。“当一个群体已经进入现代化,其中少数人被落下了,这种个体不属于贫困问题,而可能是因为特殊的原因(疾病、懒惰等)。这种问题其实村庄内部就可以解决。”李小云说,“但是,一个地区在现代化中被落下,可能更多地是社会出现病态。像河边村这样的村庄,在西藏、广西、云南边远地区有很多,他们的劳动力没有走出去,生活状态维持在前现代状态。这些贫困村的扶贫,是现在和未来最核心的问题。” 必须要承认,这样的贫困村,除了自身的努力外,还需要外界的帮助。“他们把握不了市场运作的原则,反而容易被其他有能力的人占去资源。”李小云提出了三点深度贫困地区扶贫策略,首先要做的一点,不是搞大规模开发。“大凉山的贫困不可能三五年解决,要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开始。”李小云说,“优先做好教育,尤其是学前教育、学前营养,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逐渐建立起与现代伦理相适应的观念,赶上发展的车。” 其次是为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输血。“基础设施的落后在消耗他们的收入。”李小云拿河边村原来的8公里土路举例表示,基础设施的放大效应远远大于设施本身,这条路修好后,村民在路途的花费每年要省几百块,村里的甘蔗和其他农产品也能顺利运出去了。 最后要做的,才是想办法提高村民收入。河边村的嵌入式客房,每户可以增加两三万的年收入,村民们积极非常高。“在深度贫困地区做产业,收入必须要有极大的提高,否则在贫困村里头不起作用。”李小云说。 如何做到“在地精准”? 除了有李小云教授这样的一线实践者之外,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副研究员荀丽丽则从理论上向我们提供了扶贫中的“在地性”这一关键概念,即贫困治理不能只是外在范畴的强加,而应该试图通过理解贫困乡村的在地范畴来实现内外的沟通、转化与更新。 荀丽丽解释,在地性除了基础的天气物候与自然风土的地方特质,更重要的是要了解当地人行事为人的观念,以及对善恶、公私、勤懒等概念的主位理解,也包括当地人处理乡村公共事务的传统和方式等。 “在扶贫标准中,我们会发现国家逻辑和乡村逻辑的不匹配。”荀丽丽说,“国家逻辑是要求贫困识别清晰可控,比如要对贫困人口实行建档立卡;乡村逻辑则不一样,村干部首先要摆平利益避免冲突。 他们通常会选择各个村小组利益均沾,贫困人口多的村组不能获得多的扶贫指标,而贫困人口少的组也还是要将扶贫指标分下去。建档立卡的固定化也使很多村干部很头疼,比如一个村书记说,因为村庄内部很多贫困家庭的情况相似,以前上面来的贫困户指标都是大家轮流受益,今年你家进、明年他家进。但精准扶贫中建档立卡户就固定化了,乡村社区内部会对贫困名单产生极大争议。” 另外,荀丽丽分析,贫困者主体性的弱化,是产业扶贫的盲点。地方政府普遍偏好一些见效快、带动面广的项目,扶贫资金通过“资本化”的途径集中到合作社或龙头公司手中,贫困户看似坐享红利,事实上,无论在生产阶段还是分配阶段都很难有效参与。更多的是“动员性参与”,而无法实现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 荀丽丽还表示,贫困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基于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客观存在,贫困治理不应该简单用提高收入来解决问题,而是要考虑建立社会支持网络,来提高各个群体面对不确定风险的适应性和弹性。 公益机构的正确发力姿势 在具体的实施中,不少公益机构也发现了扶贫的“不精准”问题。 上月,中国扶贫基金会秘书长刘文奎就总结了该基金会在多年实践中发现的“对象不精准、措施不精准、效果不精准”三大问题。 “对象不精准”是指一些参与扶贫的人员,只要到西部地区捐钱捐物就算扶贫了。而实际上,他们也许并没有到达贫困县、贫困村,更谈不上去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 “措施不精准”是指,很多单位提供的扶贫措施往往是在过年过节去慰问贫困户,给他们送去棉被、衣服、粮食、钱。刘文奎认为这种措施是不精准的,因为它无法让贫困户解决贫困问题。 “效果不精准”则是指一些扶贫方法仅仅解决了贫困户一时的问题,“你今年给他2300元,明年不给,他明年还贫困,这个效果是不持续的。” 刘文奎建议,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至少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精准扶贫的对象和范围是12.8万个贫困村、70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第二,应该把资源用在扶贫对象上;第三,扶贫措施应做到效果明确,而且可持续,能使一村或一户彻底摆脱贫困。 那么,扶贫人员该如何设计符合上述要求的扶贫项目呢? 刘文奎说,对于暂时没有劳动能力但可以通过一定手段干预使他们建立劳动能力的一类人,比如未成年人,应给他们创造条件,让他们完成义务教育甚至大学教育,使他们能在就业市场上获得很好的收入。又如因病暂时失去了劳动能力的人群,应对他们进行治疗,“病治好了,劳动力就恢复了,可能一个家庭贫困问题就解决了。”此外,对于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应考虑纳入保险保障系统体系。 对于有劳动能力,又有一定资源的贫困人群,可以通过投入创新组织生产方式、提高资源使用率等方式帮助他们脱贫。 对于有劳动能力但缺乏资源的贫困人群,可以提供异地搬迁、就业培训等项目。 扶贫要有效果,也要有情怀 河边村的示范,“展示了一个政府与民间共同推动的模式。”李小云说。社会组织的确可以在政府顾及不到之处发挥作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可以让更多社会组织在农村实现它的使命。 荀丽丽则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了建议。首先是注重“在地性”,激发当地的能力,避免外在力量灌输。其次是社会组织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 李小云还提到了更细腻的面对扶贫对象时的态度。“面对怒江、毕节生活的这些群体,你在现代生活中吃得这么好、穿得这么好,你要帮助他,用什么理念?用什么心态?”社会学家的文化敏感性,让李小云在做扶贫时非常小心谨慎,不能只讲情怀。 “改造别人是很麻烦的事,好像我们有优势。”李小云谈到扶贫时的心理时说,“做发展研究的人非常谨慎,我们考虑的是怎样让一个被落下的群体,与现代文化有机地衔接上。”找到这个群体中与现代化相同的要素,从这一点慢慢拓展,使它既能保持自己的文化特点,又能现代化。 (下转0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