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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勇 为加强和规范对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社会监督,加强对民政部彩票公益金项目的监管,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近日,民政部制定并发布了《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项目督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督查办法》)。 《信息公开办法》强调,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便民的原则,谁使用谁分配,谁管理谁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督查办法》要求,民政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单位的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督导和检查。 应公开尽公开 《信息公开办法》明确了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的内容和程序。 公开内容方面,《信息公开办法》对民政部、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各公益金项目单位分别进行了规定。 民政部对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应当公开以下信息: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资金额度、项目联络人等;资金管理办法等。 民政部对部补助地方彩票公益金应当公开以下信息:项目名称、项目主要内容、资金使用方向、资金额度等;各省份资金分配额度;资金管理办法等。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对部补助地方彩票公益金使用应当公开以下信息:获得上一级民政部门补助及补助下一级民政部门的资金额度、资金使用方向等;由本级民政部门使用的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资金额度、项目联络人等;资金管理办法等。 各公益金项目单位应当对所执行项目公开以下信息: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周期、资金额度、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项目完成情况、实际效果、接受督查情况等;其他有利于体现项目效果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 公开方式和程序上,《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每年6月底前,各级民政部门和各项目单位应当在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公益金有关使用管理信息。项目单位无门户网站的,可由相关民政部门网站代为发布信息。下级民政部门无门户网站的,可由上级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代为发布信息。 民政部通过部门户网站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官网同步公开部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并对各省级民政部门发布情况进行汇总链接。 各级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将公益金有关信息纳入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 每年4月1日前,各省级民政部门应当将上年度本省份使用部补助地方彩票公益金有关情况(含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上报民政部,并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每年6月底前,民政部应当将上年度公益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各级民政部门、各项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内部报批审核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对上报、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各级民政部门、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使用和管理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 谁分配、谁管理,谁督查 在对彩票公益金项目的监管方面,《督查办法》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制,谁分配、谁管理,谁督查。 “这是这个月刚出台的办法,主要是解决资金使用管理‘中间一公里’的问题,目的是强化过程管理,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避免造成更大损失。”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俞建良表示。 民政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单位的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督导和检查。督查形式包括:审计、约谈、函询、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检查等。督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管理制度的健全性;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性;项目完成情况;项目目标是否发生偏离;信息公开和宣传情况等。 民政部门可以定期或不定期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等方式,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单位进行督查。 对于投诉举报,民政部门可以通过约谈、函询等方式,对项目单位进行督查。 《督查办法》强调在民政部门督查的同时,应当结合实际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部本级项目、部补助地方项目中的省本级项目,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从社会上遴选。 审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近3年内具有类似的业绩(以提供的业绩合同为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不能客观公正开展审计督查工作、专业技术能力欠缺、提供虚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民政部门应当立即取消合作关系,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对第三方审计机构和督查工作不配合;项目进度滞后、制度不健全、实际执行情况与目标存在较大偏差的,民政部门将对项目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项目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套取、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民政部门将提请有关部门依照《彩票管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