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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多措并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中,广东民政部门大力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消除党建“空白点”;农村社区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作用得到切实发挥;着力探索社会工作新路径,稳定一线队伍、规范机构发展,增强社会工作服务力量。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广东全省社会组织共有59455个,已建党组织8099个、党员近10万名,其中直接隶属省社会组织党委的党组织361个。 创新发展是城乡社区治理的驱动力。以广州市越秀区、南沙区,深圳市罗湖区、坪山新区,佛山市南海区,珠海市香洲区等6个“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载体,深入开展社区多元治理、综合服务、智慧服务,力求探索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深圳市罗湖区社区多元融合新机制、“活化赋权”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光明新区社区基金会助推社区治理创新、龙岗区“民生大盆菜”创新社区治理新模式、坪山新区枢纽型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等创新经验获得了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奖及提名奖。广东省确定5个地级市、14个县(市、区)作为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农村社区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截至去年底,全省有25521个村(社区)基本建成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98.4%。全省建有2769个家庭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社区服务。 社工方面,截至2016年底,广东全省持证社工近6万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1254家,社会工作投入总金额超过60亿元。 为提高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和社会服务力量,今年广东省民政厅启动了“双百镇(街)社会工作服务五年计划”(以下简称“双百计划”),在粤东西北地区和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台山、开平、恩平等地建设200个镇(街)社工服务站,招聘的940名一线社工全部将扎根最基层,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近距离的专业服务。“双百计划”5年将投入资金约3亿元。 (据南方网) 山东:2017年社会组织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出炉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了《2017年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全省社会组织发展项目资助范围和资助数额等内容。 在省级社会组织发展项目方面,方案提出要对社会组织创新示范点创建项目、初创期全省性公益社会组织培育项目、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及对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新旧动能转换、制造业发展和扶贫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省级社会组织发展项目给予资金资助。 在市、县社会组织发展项目方面,资金将采取因素法对各市切块分配。为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对已出台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政策的地区,在资金安排方面予以倾斜。今年,山东省将重点支持市、县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每市遴选不少于2家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根据进驻社会组织个数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处不超过10万元的奖补资金;重点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初创期公益社会组织,每家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参加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支持承接过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获得社会组织创新示范点创建项目支持的市、县社会组织,不再重复支持。(据《大众日报》) 安徽:出台意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安徽省《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方面,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突破和尝试。 一是拓宽参与领域。除日常减灾、紧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救灾捐赠等五大类具体工作之外,拓宽参与领域,提出“探索参与防灾备灾工作”,进一步增加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路径,丰富参与方式。 二是提升综合协调能力。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建立公益性的常设救灾综合服务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加强与其他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社会力量和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促进供需对接匹配,实现防灾减灾救灾资源高效优化配置。 三是注重培育成长。大力培育和孵化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各专业类型和服务特长的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力量的普及培训和技能培训,帮助社会力量提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四是探索参与新模式。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之中,加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平台化、组织化、专业化建设。推动“互联网+防灾减灾救灾”与灾害治理深度融合。 五是规范参与行为。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探索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力量的评估机制,完善考评进退机制,保障他们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科学、规范、有序。(据民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