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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乡发展和户籍制度的现有格局下,社会工作服务虽然难以在体制和制度层面有所改变,但依然能够在一定的空间内发挥其专业价值和作用。以下结合社会工作介入农民工服务中的价值体现,考虑介入层面带来的影响差异,主要从个人、家庭、群体、社区和社会五个层面总结如下。 第一,解决农民工个体面临的实际问题,满足个别化服务需求,促使其增强社会功能。任何社会问题和需求的产生都是先从单一个体开始的,且每个个体及其面临的问题和需求又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个性化也是农民工服务需求的重要特点之一。社会工作介入农民工服务虽然是基于该群体整体的社会问题和需求,但是具体服务过程中必定要以需求导向为基本原则,根据农民工个体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专业服务。这有助于有针对性地解决服务对象面临的实际问题,满足其个别化需求,使得该个体在社会工作者的协助下成长变化,并最终恢复和增强其社会功能,逐步适应城市新生活和新环境。 第二,减轻家庭压力,改善家庭关系,完善家庭功能,增强家庭幸福感。在社会工作介入农民工服务中,家庭服务是不可规避的场域,家庭作为社会的最小细胞,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社会工作介入农民工服务有一种重要的介入路径便是从流动儿童或流动女性服务入手,逐步进入家庭服务,进而拓展到整个社区,这一介入路径在农民工聚集社区有较好的实践效果。儿童是家庭关注的核心,家庭是社区的基本构成。随着农民工家庭式迁移特点的日益凸显,家庭社会工作也已逐步成为社会工作介入农民工服务的重要内容,包括亲子关系、夫妻关系、婚姻维护等。家庭作为个体尤其是流动儿童成长发展的重要环境,对其性格塑造、习惯形成和社会融入等有着重要影响。 第三,搭建群体互助支持网络,代言群体利益发声,促进群体发展性力量的形成。农民工群体是一个数量庞大、结构复杂的社会群体,并开始形成了群体内部不同的社会阶层。其群体自身具有来自内生的潜能力,缺少的是有效、平等的机会和平台。因此,社会工作介入农民工服务不是单一的给予或仅靠外部资源的支持和服务,更重要的是通过搭建各种农民工群体内部自助互助的社会支持网络,以团结协作为基本理念,在社会工作者的协助下正确引导其开发群体内部的互助资源和力量。当然,需要强调的是,虽然群体自身有责任推进其面临社会问题的解决并具有一定的潜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相关的利益主体的责任替代或免除。 第四,积极推进农民工融入当地城乡社区、享有社区服务、参与社区建设。2009年,民政部发布实施了《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提出应以社区为载体开展好农民工服务,并明确提出“要发挥专业社会工作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员作用,为有需要的农民工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这为社会工作服务农民工提供了政策依据。社区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场域,也是农民工社会工作的主要服务场所。因此,农民工社区工作服务的全面推进能够最大程度和最大数量上促使农民工融入社区当中并参与社区建设、享受社区服务,进而在同一生活空间下逐步实现彼此间的理解、包容、接纳与和睦相处。 第五,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农民工城市融入,推动内涵人文精神的城镇化建设。公平正义是社会工作的核心理念。社会工作介入农民工服务本身就是社会工作以其专业使命关注社会弱势人群并践行社会公平正义理念的直接体现。当前,社会工作服务基本都是受政府或基金会的委托开展的具有较强公益性的服务活动,以专业服务为过程载体宣传倡导了社会公益文化,也弥补了由于制度性问题带来的社会福利不足问题。农民工在城乡的流动中潜移默化地促进着社会发展,社会工作介入到农民工服务正是协助解决农民工在城市发展、城乡流动过程中呈现的问题和需求,促进公平正义的同时,提升城乡一体化的内在质量。农民工社会工作不仅是社会工作发展的新领域,更是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的内在要求。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工作系讲师 卢磊/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