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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民政部网站公布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这是继《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和《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后,民政部在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发布的第四项推荐性行业标准。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共同提出、研究制定,地方民政部门、高校、社工机构、评估机构等参与了标准起草。 《指南》作为我国第一个全国综合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为各地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开发设置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评估社区社会工作成效提供了依据,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站点和广大社区社会工作者规范服务行为、提升专业服务质量、建立行业公信提供了参考。 什么是社区社会工作服务? 针对实践中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内涵不明的问题,《指南》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 《指南》提出秉持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以社区为平台,以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与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为主要任务的专业活动。 社区照顾是指社区社会工作者采用个案管理、资源链接等方式,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民提供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权益维护、社会支持等服务。 社区融合是指社区社会工作者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相关社会福利,促进社区居民参与政治、社区和睦相处、和谐共进的状态。 谁来提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由社区社会工作者提供,《指南》提出,他们是专职从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人员。 作为专业人员,《指南》要求社区社会工作者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获得国家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具备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在开展具体工作中,应遵守《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应掌握涉及社区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应具备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所需的基本知识;应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应推动多学科合作,与其他专业人士相互尊重、共享信息并有效沟通。 《指南》提出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一名社区社会工作者,每个农村社区宜配备一名社区社会工作者。大型社区宜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社会工作站(室),或者引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机构。 怎样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 《指南》提出社区社会工作者要以需求为本,通过多方联动、专业引领和跨界合作,实现服务目标。 第一,需求为本。社区社会工作者应深入调查分析社区问题、居民需求和潜在资源,设计和实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最大化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以社区居民需求的满足程度为检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成效的标准。 第二,多方联动。社区社会工作者应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引导相关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志愿者和社区居民等多方力量参与、支持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推动实现社区共建共享。 第三,专业引领。社区社会工作者应推动将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技巧融入到社区建设的各领域、各环节,逐步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丰富社区服务工作理念,用社会工作专业规范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制度,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的融合发展。 第四,专业引领。社区社会工作者应根据社区居民个性化问题和多样化需求,协助组织跨专业合作团队,提供系统性、专业化、适切性社会服务;应重视发掘社区内部资源、支持具有专业技能的社区居民参与,依靠社区自身力量解决社区问题。 提供哪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 《指南》重点围绕老年群体、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流动人口和留守人员服务需求,归纳总结了7大项、34小项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内容。 第一大项,统筹社区照顾。主要包括: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解决社会救助对象因心理行为偏差引发的个体和社会问题; 为老年人,特别是留守、空巢、失独、病残、失能、高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精神慰藉、情绪疏导、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社会参与等服务; 为儿童青少年,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青少年提供生活照料、救助保护、学业辅导、情感关怀、成长支持等服务; 为农村妇女提供安全教育、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关系调适等服务; 为残疾人提供生计帮扶、家庭支持、社区康复和社会融入等服务; 及时报告家庭暴力或疑似家庭暴力案件,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紧急救助、临时庇护、情绪疏导、资源链接和社会支持等服务; 协助做好社区居民健康管理以及医院转介患者的社区治疗与康复服务; 为因遭突发事件、意外伤害、丧葬事宜等需要帮助的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照料、情绪疏导、哀伤辅导、危机干预、资源链接等服务。 第二大项,扩大社区参与。主要包括:协助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开展社区需求调查,参与策划、执行、评估社区服务项目与活动; 协助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协商; 培养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意愿、提升参与能力、拓展参与空间、建立参与机制; 协助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骨干,提供咨询、培训、能力建设等服务; 组织策划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协助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开展社区志愿者动员、招募、培训、使用、登记注册、服务记录与证明等工作。 第三大项,促进社区融合。主要包括:协助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立本社区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驻区单位、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等单位之间的良好协作关系; 参与建立社区居民的互助团体和支持网络,组织社区居民进行互助和自助,推动形成理性平和、宽容接纳、诚信友爱、平等尊重的居民关系; 帮助外来人口适应社区环境,促进户籍居民接纳外来人口,增进社区团结; 帮助拆迁安置、棚户区改造、政策移民、灾后重建等新建社区内的社区居民适应新环境,建立支持性社区关系网络; 参与社区居民矛盾调解,预防、化解社区矛盾。 第四大项,推动社区发展。主要包括:协助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制定、实施社区发展规划; 培育社区共同体精神,开展社区居民文化素质与家庭美德、公民道德教育,形成社区居民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及生活态度和行为规范;引导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支持网络,加强社区居民能力建设,增强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 开展社区通用性培训,举办面向社区居民的文化、教育和科普等活动,提高社区居民文化素养; 协助举办农技推广培训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活动,增强农村社区居民致富能力; 协助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布局、选址和建设方案,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合理利用社区公共空间; 协助发掘乡土资源和特色资源,支持发展农村社区特色产业,组织农村社区居民生产互助,促进农村社区可持续发展,积极参与农村扶贫开发。 第五大项,参与社区矫正。主要包括:疏导社区服刑人员心理情绪、纠正思想行为偏差,促进社区生活融入,恢复和发展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功能; 修复社区服刑人员与家庭和社区的关系,重建社会支持网络; 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协助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协调并督促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定监护人,帮助其接受义务教育,鼓励有就学意愿的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教育; 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社区影响调查、家庭和社会关系评估等工作; 协助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帮助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庭依法获得相关社会救助政策资源,链接社会资源对其进行帮扶救助。 第六大项,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主要包括:协助社区禁毒工作机构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特别为处于失学、失业、失管状态的青少年提供就业帮助、心理咨询和毒品预防教育等服务; 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社会支持等服务,巩固戒毒康复效果; 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链接就业资源,协助其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 协助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帮助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依法接受其他社会救助,链接社会资源对其进行帮扶救助。 第七大项,提供其他服务。协助在社区居民健康教育、社区群众文化、社区环境改善、社区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指南》还强调,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应按照需求评估、服务策划、服务执行和评估改进基本流程,综合运用个案、小组方法及社区分析评估、资源链接、动员参与和支持网络建设等方法,建立完善专业督导、风险控制、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与管理制度。 ■ 本报记者 王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