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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对外开展业务 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1月3日正式对外开展业务。 2017年1月1日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施行。1月3日是该法正式施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设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大楼二楼办证大厅的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受理窗口,当天共接待了来自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共25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前来办理咨询、登记等各项业务。 受理窗口警员表示,该办公室将按规定工作流程审核递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组织颁发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该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欢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粤设立代表机构和开展临时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备案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提交相关材料,也可以前往受理窗口递交资料,办理相关业务。 (据中国新闻网) 浙江:社会组织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运行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制定了《浙江省社会组织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加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办法明确规定:社会组织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涂改、出租、出借、转让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印章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等失信情形出现的,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将通过“信用浙江”网站、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等途径公布,公布期限为3年。 (据《中华工商时报》) 江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创新社区服务发展模式,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一批数量充足、服务专业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科学设置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到2020年,城市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岗位总量的30%,农村社区不低于20%。 主要任务包括:一是通过存量提升和增量扩充等手段,建设高素质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并对相关人才给予支持和奖励。二是拓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在城乡社区建立“社区社会工作室(站)”,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三是探索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评价制度。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服务场所、转移服务事项、给予政策支持等方式,积极开放社区服务资源,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五是促进社区自身发展能力提升,发动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加强社区居民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支持网络,促进社区居民自治。六是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发挥项目的纽带联动作用,推动建立新型社区服务治理机制。七是建立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丰富社区服务资源,凝聚社区建设合力。 (据民政部网站) 广州:2020年实现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8个 2016年12月29日下午,广州市召开社会组织新闻发布会,发布《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至2020年,实现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8个,每个城市社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10个,每个农村社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5个;社会组织发展资金投入年增长率达10%,打造一批全国全省知名社会组织品牌;全面实施社会组织“三证合一”(“三证合一”,指原来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本证书,整合为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本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对已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0%转换;全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率100%,年度报告率98%;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100%,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率实现100%,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率100%。(据南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