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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白血病患者罗一笑父亲罗尔一篇名为《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网文刷爆网络,引起网友纷纷慷慨解囊,通过微信的“赞赏”功能,罗尔及为其策划此次筹款的金融服务公司的公众号收到网友赞赏资金近300万元。 但在短短一周之内,舆情翻转。 截至目前,为此事成立专项调查组的深圳民政局对外声明,罗尔及该公司已将260余万元的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网友”;罗尔表示,已收到该金融服务公司之前承诺捐赠的50万元爱心善款,女儿病情已得到控制。 至此,“罗尔求助事件”逐渐平息。但纵观今年,类似事件引起的风波可谓此起彼伏,在《慈善法》明确“个人求助”不在其规制范围内的情况下,不断造成社会影响的“个人求助”究竟何去何从? “被钱砸晕了头” 罗尔本就职于深圳某杂志社,今年1月,该杂志停刊后,他成了闲人。9月8日,他的女儿罗一笑被查出身患白血病,住进深圳市儿童医院。发布在罗尔微信号上的《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一文描述了孩子患病后,罗尔一家面临的窘境。 得知女儿得病后,罗尔在微信公众号上记录了孩子的医治过程,通过微信赞赏功能收到的网友相助资金量也随之上升。罗尔考虑再三后,打电话和深圳市小铜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铜人”)的创始人、老友刘侠风商量如何解决孩子的医疗费问题。最后决定由刘侠风整合罗尔为孩子写的系列文章,在该公司的公众号里推送,读者每转发一次,小铜人给孩子捐赠一元(保底捐赠两万元,上限50万元),文章同时开设赞赏功能,赞赏金全部用于罗一笑的医疗费用。 于是,该公号就有了相关文章。11月27日,这篇文章开始在朋友圈中刷屏,阅读量短时间突破10万,赞赏金达到腾讯设置的每日5万元的上限。午夜后,赞赏功能恢复不到两小时,赞赏金再次达到5万元上限。鉴于此,微信后台关闭小铜人公众号的赞赏功能一星期。但读者循着小铜人留下的线索,找到罗尔的公众号,让该公众号的赞赏功能也连续两天达到5万元上限。两边都不能赞赏后,读者又纷纷添加罗尔的微信号,直接给罗尔本人转账,甚至辗转托人直接把现金交到他手上。 11月30日凌晨,罗尔微信公众号的赞赏功能再次开启,在一分钟内,大量网友涌入为其赞赏,触发微信系统错误,导致单日5万元的限制失效。至平台发现异常开始实施拦截时,网友已在该公众号上作出了超过200万元的赞赏。 网友的举动让罗尔也深感吃惊,当日,罗尔发文称孩子“所需要的医疗费已经足够,请停止公众号赞赏和其他捐助”。 “我被钱砸晕了头。”罗尔在自己的公众号上表示。 事件翻转 质疑四起 几乎就在赞赏金突破上限的同时,原本看似一场全民爱心“大爆棚”又逐渐演变成了一场“信任坍塌”,网友对此事件提出的众多质疑,让身负巨款压力的罗尔,又陷入波涛滚滚的舆论漩涡。 网友首先质疑罗尔在微信文章中所称的“每天上万块”的医疗费用,认为罗尔捏造日均花销,还只字不提社保报销的部分。后经深圳市儿童医院的官方微博证实,罗一笑的治疗费用的确没有到罗尔所说的“每天上万块”。 罗尔含糊不清的,还有他的“身家”,这也是舆论热议的重点。有网友截图称,罗尔之前是杂志社主编,其名下有三套房和一辆车,房子一套在深圳,两套在东莞,完全有能力支付孩子的医疗费用。对此,罗尔虽然承认属实,但却表示两套房产不能变现,且另有他用。这番回应又引出了网友对其的“口诛笔伐”。 再次,网友质疑罗尔为何不求助于正规的慈善机构和募捐平台,而是借助朋友开的商业公司来募集善款,认为小铜人公司的动机不纯。 最后,对于到底筹了多少钱、筹钱的合法性、善款用途的透明度等,网友也纷纷提出各种疑问。 事件的不断发酵引起各方持续关注,深圳市民政局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介入调查。12月1日,经深圳市民政局、罗尔、刘侠风以及腾讯四方沟通,由罗尔和刘侠风提议,达成一致意见:罗尔将《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一文的全部赞赏资金、11月30日网友当日全天所有文章的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网友,经核算,共计2525808.99元;小铜人微信公众号“P2P观察”的注册使用人刘侠风则将该账号下《耶稣,请别让我做你的敌人》一文的全部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网友,经核算,共计101110.79元。 而据罗尔表示,他已于12月2日收到小铜人此前承诺捐赠给孩子的爱心善款50万元,而罗一笑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病情已得到控制。 个人求助不受《慈善法》规制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在《慈善法》实施之后,罗尔“卖文救女”事件十分典型,“这是一个家庭的求助行为,带有一定的募款性质,但是是为自己而非别人,在法律意义上来说不应禁止,对于个人求助行为法律不好管。” 按照《慈善法》规定,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但法律对个人的求助行为并没有禁止性规定。 王振耀称,网络募捐中为别人募捐,是公共募捐行为,是《慈善法》要管理的内容,这与个人求助的区别在于是否只为自己。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培峰也同意这一观点,他认为罗尔此举属个人救助行为,法律没有禁止,一般意义上来讲没有问题。“但是这跟日常的个人救助不同的是,他没有直接向你求助、让你捐款,而是让你转发,把个人救助行为和商业组织的营销行为联系在一起了。”刘培峰称,对于这种商业组织通过慈善来营销的行为,目前来看《慈善法》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果没有明显的欺诈行为且商业组织信守承诺,也是没有问题的。 “过去个人的求助是面对面的、直接的,但自媒体时代,事件扩散范围更大,当超出可控范围时当事人应该尽可能地提供更多信息供人判断。”刘培峰对此表示。 在这个事件中,由罗尔的好友整合他为孩子写的系列文章,在小铜人公司公众号里推送,文章同时开设赞赏功能,赞赏金全部用于孩子的医疗费用,可见并没有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也不是在合规的网上募捐平台发起,更没有提醒风险防范。 问题在于,公司公号发起持续公开的转发配捐募捐活动是否属于公开劝募?还有一个争议点是,赞赏能否算作公众的捐款行为?作者可否解释为这是公众认同其文章进行的奖赏,而不是捐款行为? 而对于“赞赏”是否算作捐款,微信平台在《微信平台赞赏功能使用协议》4.3.8中有说明,明确用户不能用该功能进行募捐等行为。 该协议条文对相关禁止内容作如下描述:“募捐,或类似资金筹集为目的的文章中使用本功能的,包括但不限于公益筹款、众筹、乞讨,或者带有宗教色彩的募集、募捐等。” 灰色地带如何监管 除了这次引起轩然大波的“罗尔求助事件”,仅今年,就有数起网络上个人求助事件曾闹得沸沸扬扬。虽然个人求助不在《慈善法》调整范围内,但各方都认为,个人求助也应有明确的法律边界。 类似本次事件中的赞赏功能,在新的互联网时代层出不穷。在线咨询平台“融美众筹系统”发布的《2016中国互联网众筹行业发展趋势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共有354家众筹平台,目前303家正常运营。 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律师认为,小铜人公司将捐赠数额与文章阅读浏览量挂钩,作为宣传推广的一种方式,虽然此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需要符合社会道德标准。此时,由小铜人公司直接对受捐赠人进行捐赠,但受捐赠人消费的是网友的“爱心”,受捐赠人就应当披露其需要捐赠的原因和真实情况,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如果受捐赠人为此事专门开通了微信赞赏功能,则涉嫌变相获取捐赠,其也应当披露真实情况,对社会公众负责。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金融部合伙人刘进一表示,尽管目前互联网公益众筹的形式有多种,但在本质上属于慈善行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慈善法律法规,但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公益众筹暂时不受众筹方面的法律规制。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对众筹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并提出“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 在网络法律专家刘德良看来,个人通过朋友圈或者微信公号提出求助,通过朋友圈层层转发后,已突破了熟人的范围,具有一定的“针对不特定公众募捐”的特征,因此,作为平台方,应当承担更多的善款使用监督责任。 王振耀曾对媒体表示,目前网络公益募捐项目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容易出现各种问题,这就要求负责公益众筹的平台认真核实信息的真实度,并且要将捐助款的去向和用途公之于众,保证所有过程公开透明。 (综合多家媒体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