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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08版) 其他平台: 情况各不相同 在首批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中,腾讯公益得分第一。据记者了解,腾讯公益平台将继续用互联网的力量推动公益行业的透明化。腾讯公益方面表示,传统的公益模式中存在一个“信任的黑盒子”,而过程的透明是信任最重要的基石。透明的问题需要公众、公益机构、监管机构、腾讯公益平台多方协力。 为此,腾讯公益平台在不断迭代和自我完善中增加了项目进展、结项报告发布等模块,目的是使发起方和公募机构都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通过互联网发布项目相关情况。接下来,腾讯公益将继续提升产品能力,进一步推动公益行业的透明化制度建设。一方面,腾讯公益将从平台产品出发,通过增加“财务披露模块”“机构信息展示”等功能,使各个项目更加透明,做到可跟踪、可追溯、可记录、可沉淀;另一方面,平台将引入大数据技术,鼓励公益机构通过平台主动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让公益机构信息的披露更有价值。 据报道,百度慈善捐助平台(aixin.baidu.com)是百度在以往的捐助平台上推出的整合升级平台。平台定位为公益信息展示、查询、传播和公益项目筹款的综合平台,并依托百度公司技术和资源优势,渗透和整合搜索、地图、百科等百度系核心产品和流量入口,方便个人用户便捷地接触、关注、体验、参与、支持以及反馈评价公益机构和项目。平台为公益机构提供项目发布、信息披露、理念倡导、品牌宣传和募捐筹款等功能,同时为相关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提供决策管理和学术研究的数据支持。 另外,百度慈善捐助平台还为每个项目提供了专属募捐页面,用户可在平台通过关键词查询相关项目。每个项目专属页面均设有“项目进展”模块,便于公益机构及时披露项目最新进展情况,也便于用户及时了解。同时,用户还可以通过页面链接到公益机构所属贴吧留言或评价。 目前,除了淘宝网、微公益、轻松筹和联劝网等已具备在线募捐功能的四家平台,只有少数平台未开通在线募捐功能。比如中国慈善联合会下属中国慈善信息平台,其在官网显著位置提示“正在按《慈善法》和规章制度要求进行改造,敬请关注”。通过其网站也能发现,平台尚不具备在线捐赠功能,广州市慈善会下属广州市慈善会慈善信息平台亦是如此。另外,京东公益平台也没有明显改变,尚不具备在线募捐功能。在今年8月份入围结果公布之后,民政部也表示,将根据慈善募捐服务供需状况及社会各界反响,视情适时启动后续批次的平台遴选与指定工作。对于这些平台的建设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 观点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叶托:网络募捐信息平台亟待监管跟进 近年来,凭借参与广泛、操作简便、成本低廉、见效迅速等优势,网络募捐平台蓬勃兴起,逐渐成为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网络募捐平台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少棘手的问题,例如各类平台良莠不齐、诈捐骗捐事件频发、善款管理和使用不够透明等。这些问题持续引发公众对网络募捐平台的信任危机,为网络募捐平台的健康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为了促使网络募捐平台终结无序发展乱象,走上规范发展道路,建立和完善网络募捐平台的监管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日前,民政部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赋予的权力,正式指定腾讯公益网络募捐平台、淘宝公益、中国慈善信息平台等13家平台作为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此次民政部以“官方认证”的形式为网络募捐平台设置准入门槛,不仅可以将资质较差的平台挡在“门”外,压缩诈捐骗捐的生存空间,还能够为资质良好的平台推广其形象,提升公众对网络募捐的信任。不过,这一举措仅仅是对网络募捐平台进行实质性监管的万里长征第一步,随后还必须及时跟进一整套严密完备的制度与措施。 网络募捐平台监管是一项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民政、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电信管理等多个职能部门。如果这些职能部门之间不能做到既各负其责又无缝对接,那么政府对网络募捐平台的监管责任就难以真正落实。从现行网络募捐平台监管体制来看,《慈善法》和《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只对这些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非常粗线条的规定,职责范围不明确、权责之间不匹配、自由裁量权过大等体制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应依据职责清晰、协同配合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信息共享、联查协查、联合惩戒等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除了依靠行政监管之外,还必须依据社会共治的原则,广泛引导公众和媒体参与网络募捐平台监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独立审计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柔性监管作用。 加强监管的根本目的在于引导网络募捐平台走上健康有序发展之路。要想引导而非误导网络募捐平台,就必须明确监管内容,增加监管引导力,以便给它们一个稳定预期。首先,在事前监管阶段,要及早出台网络募捐平台的资质认定标准。在制定资质认定标准时,民政部应该秉持开放和包容的态度,遵循底线监管的思路,在明确底线的基础上为网络募捐平台发展预留充足的空间。其次,在事中监管阶段,要尽快细化网络募捐平台的运营规范。按照科学、规范、透明的原则,民政部门要建立对网络募捐平台的随机抽检制度和运营评估制度,并对网络募捐平台的募捐信息审核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服务操作规程等作出硬性要求。最后,在事后监管阶段,要及时构建网络募捐平台的激励惩戒规则。通过建立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联合惩戒机制、退出机制,对候选网络募捐平台和网络募捐平台进行激励或惩戒。 网络募捐平台让很多传统的监管方式失去了用武之地,因而严重考验着我国慈善监管机构的监管创新能力。只有大力创新网络募捐平台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力,才能做到既有效控制风险,又不阻碍发展。其一,实施智能监管。积极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募捐平台智能监管系统,横向贯通各个监管主体,纵向贯通事前认证、事中规范、事后奖惩,并将之与网络募捐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现实时监控、异常预警、精准执法。其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结合网络募捐平台监管工作情况,适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从制度上确保网络募捐平台监管工作透明公正。(据《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