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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会代表机构(2015)年度工作报告已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现予摘要公布。 一、基金会基本信息
二、代表机构基本信息
三、公益活动情况 1.公益支出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2.本年度公益活动情况报告 2015年,能源基金会(美国)北京办事处共资助了中央和地方的100余家研究单位,项目内容涵盖8个领域。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筑节能项目 1) 家用电器能效标准和标识:支持强制性能效标准地方联合实施机制;支持信息化手段提升能效标识数据符合性研究;支持汽车、家用空调、氟化工行业HFCs逐步削减趋势以及全球低GWP制冷剂政策对我国相关企业影响研究;支持HFC23排放趋势与管控研究。2) 建筑节能:支持中国建筑节能十三五规划研究;支持中国建筑能耗数据统计及发布支持体系研究;支持以近零能耗为目标的中国建筑节能标准提升技术路径研究。3) 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支持建筑企业绿色发展模式与推广路径研究;支持典型公共建筑太阳能综合利用研究;支持中国绿色低碳自贸区发展需求研究。 二、电力项目 1)电力需求侧管理:支持国家政策的研究制定及实施能力建设;支持地方试点工作及能效电厂建设;支持电力公司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组织业内研讨、培训等;重点支持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需求响应等工作。2)清洁高效电力系统:支持电力系统优化运行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实施能力建设;支持电力行业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与行动计划研究;支持天然气分布式电源的开发利用;重点支持了新常态下提高电力系统效率的研究、天然气优化利用政策研究及改革、支持推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及实施等工作。3)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及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发展:支持煤炭总量控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政策研究;重点支持了煤炭中长期需求及消费研究、京津冀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研究等工作。 三、环境管理项目 1)国家政策: 支持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及美国睿博能源智库(RAP)等召开三次中美大气污染法律监管研讨会,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案的出台;支持清华大学开展《中国2030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控制战略及路线图研究》;支持SEE基金会“卫蓝基金2.0”以促进民间机构在空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作用。2)地方空气质量管理:支持清华大学、中国清洁空气联盟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及能源研究所等机构开展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防治政策的效果评估及政策建议;支持在江苏、广东、山西等地开展清洁空气试点;支持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的运行;与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合作支持成立中国清洁空气城市网络;支持空气质量管理领域的相关论坛和培训。3)能源与水:组织召开能源与水圆桌讨论;支持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推动煤炭上市公司环境管理和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支持世界资源研究所开展煤炭发展与水资源管理的政策研究工作;支持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开展《煤制燃气项目水风险评估方法研究》。 四、工业项目 1) 工业节能目标制定和政策实施:支持中国“十三五”节能规划的相关研究;支持编制“能源管理体系N项原则”及提升企业能源管理办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的相关研究等。2)促进工业用能系统集成和优化:中国工业园区生态化发展及国家级经开区绿色发展信息平台建设及推广;工业企业低品位余热资源调研及典型案例推广;锅炉系统能效指标和评价体系以及电机系统能效指标提升机制研究与政策分析;能量系统优化技术在钢铁企业的试点应用和分析。3)节能实施能力和平台建设:支持中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创新机制研究以及节能服务公司评级体系试点;中国节能职业教育市场化制度化研究;基于循环经济的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优化发展研究;中国工业节能进展报告和中国能效投资年度进展报告。 五、低碳发展项目 1)能源与气候综合政策研究:支持《重塑中国能源》课题研究,及尽早实现排放峰值的可行性和路径的研究;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的背景下,支持中美研究机构联合开展碳排放情景和工具使用相关研究,为中美碳排放路径选择提供政策建议。2) 地方实施能力建设:支持国家低碳试点工作的深化和实践经验总结;以“绿色低碳发展智库伙伴”为平台,支撑地方试点的经验交流;3)长效市场机制: 继续支持绿色财税制度体系的专题研究,促进环境保护税立法进程;推动国内碳交易试点地区的跟踪、总结,为国家碳市场机制的完善提供能力建设。 六、可再生能源项目 1)完善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法规体系:为《2050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情景暨途径研究》举办国际国内成果发布会,为其需求分析模型研究提供国际技术支持;省级政府视角的新能源与煤电发展收益分析与比较;在世界未来能源峰会期间举办“中国日”活动。 2)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智能电网的规模化发展:为智能微网发展提供国际经验与技术支持;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的案例研究、全生命周期分析、经验传播及相关管理办法研究;举办新能源城市实施推进研讨会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国际研讨会。3)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研究:新能源发电与电动汽车协同发展研究;支持中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研究协作组(CVIG)2015年机构运行;新能源优先消纳机制设计及试点支持;组织2015UVIG新能源并网国际考察;举办2015新能源并网与电力市场国际研讨会。 七、可持续城市项目 1)可持续城市发展示范与政策:支持昆明呈贡、重庆悦来及济南新东站可持续城市规划建设示范项目;支持重庆和上海市的城市更新示范项目;支持住建部开展城市设计技术导则、生态城市规划导则、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建设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规范等政策研究;支持国家发改委开展低碳城镇化发展政策研究。2)可持续交通示范与政策:支持北京市交通拥堵收费政策研究项目以及济南中运量公交走廊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支持交通部开展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和城市客运术语国家标准等政策研究。3)能力建设与推广:支持开展可持续城市发展为主题的市长培训,教育和培训地方决策人员;支持中国低碳生态城市大学联盟的有关活动,培养低碳生态城市领域的高级和后备人才。 八、交通项目 1) 提高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支持乘用车第四阶段燃料消耗量标准、重型商用车第三阶段燃料消耗量标准、轻型商用车第三阶段燃料消耗量标准和轻型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标准修订的研究工作。2) 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支持开展船舶排放清单和控制路线图研究;支持油品质量调查研究;支持国六和京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研究工作。3) 推广新能源汽车:支持针对电动车主和潜在消费者的消费调查;支持电动车环境影响研究;支持充电基础设施现状调查。4) 推动绿色货运:支持北京货运排放和控制策略研究;支持中国绿色货运行动,侧重货主合作、节能产品目录与能耗排放统计方法。 四、财务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除“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所述未能实施审计程序可能产生的影响外,能源基金会(美国)北京办事处财务报表已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能源基金会(美国)北京办事处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登记管理机关意见:合格 审计机构: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民政部 201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