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已立案受理原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与被告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南化公司”)环保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原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要求南化公司停止污染、消除危险、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与赔偿污染治理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等4项诉求,并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此案,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地环境。 10月12日,南化公司新闻发言人对《公益时报》表示:“目前,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诉状中提出的问题正在与基金会方面沟通,同时由于该诉讼已经立案,南化公司也将收集证据积极应诉。”而对于起诉书中指控的具体问题,该发言人称,“鉴于此案已经立案,暂不发表任何意见”。 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新《环保法》正式亮相,社会组织承担公益诉讼的职能变得开始明晰,一些具备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逐渐向环境污染领域频频“亮剑”,而公益诉讼也越来越成为公益组织为保卫环境而宣战的有力武器。对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来说,中石化旗下的南化公司是块难啃的硬骨头,而基金会也做足了十分的准备,决定打好这一仗。 【08-09版】 ■封面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