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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到2020年社工机构不少于500家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总体目标,要求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专业运作的工作机制和相应的管理体制,培育发展一批适应需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服务专业、自律规范、作用明显的民办社工机构。到2017年,每个县(市、区)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全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总数不少于500家。 《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措施:一是加强民办社工机构登记管理工作,明确登记条件,落实业务主管单位,规范制度建设和等级评估体系建设;二是鼓励支持民办社工机构发展,降低登记门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三是提高民办社工机构能力,增强内部治理能力,提升机构服务水平,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 (据民政部网站) 安徽:到2020年社工人才达到6.7万人 近日,安徽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十三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6.7万人,形成初、中、高级人才梯次结构合理分布,逐步实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区域和领域的全覆盖,省、市、县(区)三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全省城乡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基本定型,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数量增加到2万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达400家。 《规划》还对未来五年时间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作了规划部署,将重点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基层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开发、“三社联动”推进、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留守人员社会关爱计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脱贫攻坚服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孵化、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互联网+”专业社会工作行动计划等“八大工程”。 (据民政部网站) 四川:《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 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印发了《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规定,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兼任。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每届任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连任不超过2届。(据民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