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截至9月5日10时 9月1日,我国首部《慈善法》正式施行。从立法建议提出,到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历经三次审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再到最终正式施行,历经几次重大节点。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我国各地、各界乃至国际社会纷纷向灾区捐款捐物,这股捐赠浪潮将我国慈善事业推向高潮。与此同时,郭美美事件、“天使妈妈”被质疑等慈善领域热点事件频频被曝光,也反映出我国慈善事业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自2008年以来,共有800多人次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慈善法》的议案27件、建议29件,反映出社会各方面对立法的热切期盼。2008年,制定《慈善法》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3年,制定《慈善法》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15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内司委将《慈善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草案一审稿对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的方式及其地域作了一定的限制性规定;同年12月,《慈善法》草案二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根据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开展募捐不作地域限制;2016年3月9日,《慈善法》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确定了慈善法的调整范围,明确了慈善组织的定义及其设立程序、行为准则、内部治理和信息公开义务,对慈善募捐和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和慈善事业发展的促进措施等问题都进行了规范。 据统计,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共有代表1231人次发言,提出近4000条修改意见,对草案作了110处修改,其中实质性的修改38处。 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表决,以“赞成2636票,反对131票,弃权83票”通过了《慈善法》草案。 正值《慈善法》实施之初,《公益时报》联合新浪公益、问卷网和凤凰公益共同推出“益调查”——如何看待依法治善时代的开启? 本次调查从9月1日10点至9月5日10点,共计有2775名网友参与调查。在被首先问及“你是否感受到《慈善法》实施带来的影响”时,有57%的网友认为,《慈善法》让今后的社会募捐更为严格和透明,有法可依;有21%的网友认为,本人所就职的公益机构针对《慈善法》做了相应的工作调整;有22%的网友没有感受到大的变化。 《慈善法》实施后,网友最关心的具体问题,排第一的是募捐是否更公开、透明、方便;其次是慈善信托的开展是否因此有章可依;然后是慈善组织的登记和认定是否容易操作;最后是慈善组织的慈善支出和管理费标准是否更加合理。 最后被问及“你认为《慈善法》实施后带来的最大变化是什么”时,37%的网友认为,慈善组织再不能“任性”发起募捐;26%的网友认为,个人募捐也需找慈善组织合作;22%的网友认为,联网募捐须在认定的募捐信息平台发布;15%的网友认为,慈善信托、慈善税收优惠等概念进一步明确。 网友留言: 让爱回家:《慈善法》让善行得到法律的保障和尊重,让求助者有章可循,让不法行为受到惩处,为爱心保驾护航。 楚儿:这些法规将构建一个更加规范的环境,让慈善行为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为其戴上规范化的“紧箍咒”。 雇用军:这部法最关键、最核心、最具有‘含金量’的就是税收激励。 平凡的桃子:不止于规范慈善行为、激发慈善组织活力、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这么简单,还有更深远的社会意义。 人民的代表:慈善法只是迈出了“以法促善”的第一步,其在落实中、发展中,仍将面对新的困难。 ■ 本报记者 张明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