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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深圳国际公益学院EMP 2016春季班在深圳举行开学典礼,这也标志着我国第一家国际公益学院正式开学。8月18日,该春季班北京部分的30名学员在北京迎来了为期四天的《公益组织治理》课程。学员在课程上了解了国内外非营利组织的治理变革与发展趋势,并共同探讨如何在中国环境下有效运用治理经验制定组织策略并组建高效理事会。 据了解,公益组织的治理主要体现在理事会等组织内部机构进行的确保组织运行的机制和活动。与营利性公司的治理不同,非营利公益组织的内部利益相关者不能从中分配利润和资产,从而决定公益组织必须寻找与公司不同的激励机制来实现有效治理。此外,公益组织的核心目标是解决社会问题或帮助弱势群体,其绩效难以用市场指标来评判,因此公益组织治理也存在如何评价组织绩效的挑战。 徐永光在评价国内公益组织的理事会时,就深感有效治理的不易。他认为,目前国内在树立理事会权威方面表现突出的,仅有下面为数不多的几个代表:他所任职的南都公益基金会、北京银杏基金会、北京乐平基金会、上海联劝基金会、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恩玖中心暨基金会中心网、北京病痛挑战基金会。所以,在国内公益组织治理理念方兴未艾之际,深圳国际公益学院EMP班开设此课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学院方面为北京学员安排的讲师均来自非营利领域对理论或实操颇有建树的知名人士,除徐永光外,还有壹基金秘书长李劲和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公益管理研究部主任程芬。此外,还特别邀请美国罗格斯大学基金会(Rutgers University Foundation)国际校友与关系主任安迪·戈麦克(Andy Germak)任主讲。 安迪·戈麦克为罗格斯大学基金会执行理事,并在罗格斯大学社会工作学院承担多项工作,并曾于纽约地区的非营利/非政府组织中承担过不同岗位的工作,在非营利组织治理方面经验丰富。在四天的课程中,他为学员们讲授了责信、透明、理事会建设等具体内容。 近日,《公益时报》有幸在课堂现场一探课程究竟,并与安迪·戈麦克对话。安迪认为,公益组织治理与商业组织治理有本质上区别,但前者应积极向后者借鉴,他也表示观察到了中国的公益组织,尤其是基金会在内部治理上的发展与进步。 安迪表示,美国的非营利部门经过了百余年的发展,在内部治理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而非营利组织治理在美国仍是相当火热的话题,因此这门课程在美国也同样广受欢迎。作为正在崛起中的部门,中国的NGO对组织如何进行更有效治理与管理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 “参与EMP班的学员大多来自基金会,他们对组织治理都有一定的了解,不过多数了解是源于营利领域。所以,这门课程首先要让他们深刻理解非营利组织治理的不同之处。”安迪具体解释道,“在营利领域,任职者更关心自己的利益,所以即使在与公司目标产生偏离的时候,也能因为薪水或积累人脉而留任;但在非营利领域,理事会成员通常没有薪水,靠自愿参与,如果他/她无法与组织使命保持高度一致,恐怕难以在该组织长久任职。” 但安迪也表示,他相当认同公益组织治理应向商业借鉴,他本人就多年来从事跨界研究,并著有《社会工作管理人员的基本商业技能》一书。他观察到许多中国商业成功人士在纷纷涉足非营利领域,除自身设立公益组织外,不少知名商人都出现在非营利组织的理事会名单中。安迪认为,这对推动非营利组织的内部治理甚至整个非营利部门的发展都甚有益处。 安迪说:“首先,商业人士的涉足会为NGO带来商业思维和商业准则,而NGO往往预算、资源极其有限,在这样的前提下实现使命,必须有一定的商业敏感和高度遵守行业准则。第二,拥有大量财富的企业家对公益领域进行投资,这产生的社会影响不言而喻。比尔·盖茨离开微软、设立全球最大的基金会,对全球公益的影响非凡,而这也正开始在中国发生着。当然,所有的前提是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治理体系对公益组织进行驾驭,并确保理事会成员不因私欲参与其中。” 同时,安迪也欢迎企业家、成功商业人士也参与到EMP的课程中来,他说:“正如我在第一天开课时所说,这门课程不仅仅对技能的培训,更重要的是学员聚成一个专业性的网络。在非营利部门工作是一件‘孤独’的事,能获得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远不如在商业领域,比起获得某样技能,加入到一个网络之中共同奋斗显得更为重要。” 此外,安迪也观察到,国内公益组织无法完全摆脱来自政府部门施加的影响,理事会所面对的情况比较复杂。对此,他表示:“中国存在大量有官方背景的NGO,这的确和美国有所不同。但另一方面,美国也有大量非营利机构完全依靠政府采购生存,它们也无法独立于政府部门。” ■ 本报记者 高文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