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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家恩 家庭主妇,一贯被认为是家庭大后方的守护者,同时也是一个家庭消费的守门员,决定了家庭消费的质量和品质。在台湾,主妇们走出家庭,走向公共,她们联合起来,为社会的改变贡献力量。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简称为主妇联盟)是一群台湾的主妇们组合在一起共同消费的合作社。主妇联盟是少数从团结消费者出发,以共同购买的方式,致力于共同守护环境、支持台湾本土、友善小农的合作社组织。 从一群妈妈开始的联盟 台湾的主妇们在1993年就开始探索绿色消费运动,至今影响深远。1993年,台湾当时环境公安事件、镉米事件及农药残留等问题层出不穷,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消费者质量委员会”的一群妈妈们,开始认真思考生活消费中的另一种选择。为了寻找安全的食物。她们从寻找安全无农药的米为起点,跑遍台湾。她们集合了一百多个家庭,以“共同购买”方式直接向农友订购米和葡萄,也让农友可以无后顾之忧稳定生产安心的食物。向社员提供环保、健康、安全的生活必需品也是主妇联盟的主张。 后来,主妇联盟挑选的有机食物从日配生鲜、米麦五谷、禽畜海鲜、调理素材,到饮料零食、烘焙食品、家居用品、有机棉以及伴手礼等,合作选择的范围广泛而丰富。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的所有商品仅对会员开放,而消费者要想成为会员,必须参加合作社定期举办的入社说明会,一旦认同了他们的观点,交纳了入会费,就能成为会员之一,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主妇联盟网站的统计,截至2015年11月,社员人数64049人(其中法人社员为11位),职员超过470人(含兼职),每年交年费的活跃社员约3.5万人。现有服务分社5个,51个站所,388个班组。以下是主妇联盟的组织架构。 合作社是主妇们自愿结合的自治社团,社员是合作社的一份子,也是合作社的顾客。主妇联盟的成立与运作依靠社员的共同出资。从组织架构可以看出,社员参与合作社事务的途径是委员会。“选举”是社员参与合作社营运的初步,透过选举社员代表、理监事的过程,奠定合作社的民主制度。理事会再授权委任总经理和职员来服务社员,这是合作事业营运的民主特色。除此之外,社员也可通过地区营运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国际交流委员会、生活材委员会、编辑委员会、中长期计划委员会参与合作社。同时,合作社通过共学、共读、共老、共食、共游、共育的方式促进社员内部互助合作,实现绿色环保的永续生活方式,利己的同时实现利他,实现人我关系的共好。 从一粒米开始的环保理念普及 主妇联盟兴起于1990年代,当时台湾的有机栽培观念尚未普及,只能从无农药生产开始思考。主妇联盟起初合作对象是米农,但是由于经济、信息条件有限,她们只能通过翻开米农的账本,以检查对方是否有购买农药后才确定。对于有机、环保的理念,主妇们有自己的看法,她们认为要理清楚“合理的”与“最好的”之间的关系。社员们有机产品追求是“合理的,而不是最好的”。在追求产品质量和价格之间应有合理的平衡,而不是一味要求最好的质量,反而在追求所谓“最好”的过程中,一再造成资源的浪费。 主妇联盟曾经陷入“卖毒菊花茶”的事件中,事件的经过是:主妇联盟合作社杭白菊的合作农友曾经连续几年都碰到用药问题,即便上架前合作社和农友分别送验都合格才上架,但碰到公部门抽检不合格,农友就被冠上违法的大帽子,而主妇联盟合作社也被媒体报为“卖毒菊花茶”。为此,主妇联盟合作社内部也掀起讨论。但对于市场充斥大陆农药超标的杭白菊,本土农户种出安全用药的杭白菊却无法得到支持,主妇联盟合作社也觉得矛盾,但是最后农户提出转为有机栽种,彻底解决用药的问题,即便产量更少了、卖相也不佳,但透过不断的社员教育和宣传,社员大都会支持这得来不易的本地农产,这也是生产、消费两端持续沟通相挺才有的好结果。 从一种消费方式开始的合作 主妇联盟采用的合作方式是“共同购买”。“共同购买”这个名词来自日本,日文翻译为“提携”(teikei),用消费者的力量支持生产者,彼此互相扶持。这是一种带动消费意识的运动,更有人称之为是一种人道关怀的事业,是一种服务的组织,不是以追求股东利润为导向的公司。主妇联盟透过共同购买的方式,解决了农业生产与销售的问题。在台湾,绝大多数的农民都是小农,耕地面值不大,产量不多,可以透过共同购买的方式,解决土地因过度利用而造成的地力流失,并克服中间商的剥削与囤积,甚至哄抬价格,更阻断了他们对销路的垄断。 合作社信仰合作主义,“团结农民”是生活消费合作社的核心灵魂,同时还要助力改善有机农耕者的出路和生活。她们会花很长的时间与农户建立信任的关系,一旦建立,双方都不轻易去打破这层来之不易的关系。主妇联盟是台湾有机农产品的消费者、倡导者,也是台湾有机农业的“良师益友”,除了将农业专业人才带到农村,还将消费者直接带往农地里,合作社每季都会办一次农地参观的活动,取名“生产者之旅”,而农民在3月、9月会有农民大会,7月会有果农大会,其他时间则不时举行一些教育课程,提供常态化的消费者和生产者的“零距离接触”的场合与机会。 社员与农户是伙伴关系,即有理念的消费者支持有理念的生产者。 用合作的力量改造社会 主妇联盟拥有多种身份:非营利组织、社会企业等等。主妇联盟的最具意义之处是让消费者与生产者思考食品安全的问题。既保障了食品的安全,又保护了本土的农民,成就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协调、合作,并以双方合理的价格来交易,具体实现了兼顾“安全、健康、环保”的理想。 主妇联盟的妇女们通过家庭内的言传身教,将这样的消费文化扩展到家庭内部成员,使得这样的观念在代际中传播。而这样的消费文化,也适度反映出台湾的公共价值,体现台湾环保价值的有机、环保消费观念,让家庭内部的观念走向公共视野。主妇联盟在2015年出版了书籍《菜篮子革命;从共同购买到合作找幸福》,全书以说故事方式,探讨“合作社”、共购精神、产品开发等议题,呈现共同购买的核心价值与意义。她们一个人的力量也许单薄,一群人的合作,用合作的力量,改造社会。目前国内也不乏类似的联盟,比如北京的母婴消费合作社、武汉代耕的企业家消费合作、广州的天地人禾合作社等,这是一个趋势,反映了人们的消费理念在悄然改变。 (据公益慈善学园) 链接 主妇联盟的选举机制和营运方式 在主妇联盟合作社,每个社员都可以票选社员代表,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在代议制策略下,社员票选出来的社员代表集会,再选举出理事会和监事会,向全体社员负责。2008年2月,生活消费合作社举行换届选举,选出93位社员代表,再由93名社员代表票选出实际执行合作社经营管理决策之理事,以及执行监督任务之监事,同时审核新年度方针、往年预算、结余分配及其他提案和章程修改等议题。这年大选,社员投票率仅为55%,社员民主热情尚低。 日常生活里,社员依然可以在班、站所和地区营运中实现“民主参与”。在生活消费合作社的建制中,“班”是共同购买的基石,几个社员通过组班,协助订货、配送到班、理菜分货,这些都是参与班配送之实际内容,而班员也可以自主讨论班的营运,此外因班而延伸出的班员互助、信息交流、共读学习,甚至关怀小区则是更宽广的合作共好生活。“站所”则是社员取货点,也是合作社扎根小区的根据地。合作社不仅提供社员购买生活必需品,也提供社员思索及营造共生、共育、共老的可能。而“地区营运”就是邀请社员一同来讨论大家的需求及规划在地生活蓝图。 由“班”到“站所”再到“地区营运”,确实提供了训练民主的平台。不过,虽然运行近10年,但“地区营运”尚在摸索阶段,“除了参加班到站取货有一点社员与社员的互动外,个配没机会互动”。未来“地区营运”成熟时,可由“站所”→“区会”→“理事会”,层层讨论不断汇集共识,反应及建议社员需求、提出产品需求与建议,最后经理事会提交社代会决议后,再回到站营运委员会执行。这样,由社员所决定的目标,又回到社会的生活来落实。这就是合作社里最基础的民主参与,但知易行难,生活消费合作社的社员们仍需努力。 (据云南绿耕城乡互助社据云南绿耕城乡互助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