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数字
   第03版:新闻
   第04版:新闻
   第05版:新闻
   第06版:新闻
   第07版:新闻
   第08版:封面报道
   第09版:封面报道
   第10版:新闻
   第11版:专题
   第12版:专题
   第13版:国际 案例
   第14版:年检
   第15版:益言堂
   第16版:公益第一访谈
导读
压力再大也要拓展公益诉讼
2020年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将建立健全
基金会如何看待公募的“春天”?

版面目录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数字

第03版
新闻

第04版
新闻

第05版
新闻

第06版
新闻

第07版
新闻

第08版
封面报道

第09版
封面报道

第10版
新闻

第11版
专题

第12版
专题

第13版
国际 案例

第14版
年检

第15版
益言堂

第16版
公益第一访谈

新闻内容
2016年08月23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基金会如何看待公募的“春天”?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即将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只要符合条件,慈善组织可以申请获得公开募捐资格。公开募捐不再是少数慈善组织的“特权”。民间公益组织都可参与公开募捐,这是否意味着慈善组织公募的“春天”即将到来?对失去公募“特权”的慈善组织而言,这是否是一次强有力的冲击?

    【08-09版】 ■封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