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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壁虎互助创始人李海博: “网络互助”来了,如何监管 与其他创新模式一样,网络互助也面临着监管缺失和模式安全性的讨论和争议。这是发展中的必然现象。 风险与解决路径 第一,关于会员数据真实性风险。解决办法一是寻找具有公信力的公证平台,对会员数据进行双备份,避免平台孤立验证;二是各平台形成协会或联盟组织,各平台数据在联合组织内进行备份和验证;三是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会员数据防篡改。 第二,关于资金管理的安全性风险。应指定具有公信力的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或保险公司等机构进行资金监管,即资金只能进入,不能结转;只能在互助事件发生后,根据公示和备案资料,将互助金直接划拨给受助人,而不能通过平台自有的企业账户进行操作。 第三,平台对受助标的进行造假风险。要不断提升调查机构的等级和公信力,同时启用对第三方的监督机制,进行抽查和二次把关。 第四,可持续性风险。逐步从平台主动催缴转变为“小额无秘”代扣代缴,同时设定单月的扣款次数及金额上限,从而做到事后定价。 第五,互助平台的退出机制。一是直接解散,小额预存原卡退回。二是交由其他平台接管,或并入其他计划,或延续原有计划。 第六,关于受助人申请纠纷。第一,借鉴国外“自治互助会”的评审委员会模式,由互助平台组织会员民主裁决,设立相关制度;第二与任何纠纷一样,交由法院裁决。 关于监管的建议 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效控制风险,有如下建议: 要求互助平台向保监会或行业协会进行报备,接受监管的监控和指导。 对资金池行为进行限制,设定单体会员账户最高预存限制。因为小额分散是互助不同于P2P最大的特征之一,其用户价值大于资金套取价值,从根本上可以杜绝非法集资风险。 对资金监管方式加以规范,要求预存互助金必须托管于银行监管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或保险公司(账户管理型业务),并对资金的流转路径加以限制。 对会员信息真实性加以验证,要求各互助平台将会员非隐私数据(姓名、身份证、加入时间)在行业协会或中保信平台进行实时备份,从而避免会员数据造假的可能。 对第三方调查机构进行管理,要求向监管报备并进行公示,并通过限制其提供服务的范围,引导互助平台业务方向,实现错位竞争。 要求互助平台与保险划清界限,避免误导及不客观比较,充分阐明互助平台不是承保及给付的主体,其互助金不具备刚性给付特征等。 对平台的解散和接管、存量资金的退还等加以要求,如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可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互联网资深观察者李东楼:互助社群能否解开公益枷锁 最近,基于社群模式的互助保障平台的出现,使得人们对于社群经济有了另外一层思考。按照设想的愿景,希望打造一个基于互联网技术,能够在千万人之间缔造一个彼此约定并保证遵守的互助社群化平台,而平台上的众多互助计划都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会将运营及财务信息全部公开透明地公示。 那么,互助保障平台的出现能够解开公益众筹平台道德绑架的枷锁吗?能否颠覆现有的网络公益平台? 第一,互助保障平台上的助人者和受助者的关系平等,能够完全杜绝项目出现道德绑架。 互助保障平台将受助者和助人者两个角色合二为一,会员之间是一种“风险共担,助人自助”的关系,会员既是助人者,也是受助者,会员以充值入会的方式就能参与平台上的互助计划。一旦遇到困难,就能够通过申请,在互助保障平台得到10万到30万不等的保障资金救助。 第二,互助保障平台上用户的权益更加具有保障,受助者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救助,而助人者不会被骗。 在互助保障平台,用户只要成为会员,参与互助计划,就能够在需要救助时,通过提交资料、审核后就能够获得互助金,这就意味着受助者的权益受到了保障,从而确保了受助者在真正发生困难的情况下能够顺利得到救助。对于助人者来说,一是投入较少,二是互助申请要经过平台详细审核及会员监督,这样就从根本上避免了被包装好的众筹项目欺骗,而这使得用户利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 第三,互助保障平台上的公益救助项目更加公开透明,全民监督能够保障一个良性的公益慈善环境。 受助项目采用第三方专业查勘,并件件公示,而且资金流向、互助事件都会进行全网公示,这就意味着可以实施全民监督,也使得互助更加透明,能够让更多的人愿意参与到互助计划当中,从而形成一个良性互助循环。 第四,通过社群经济做公益慈善活动的互助平台,能够比公益众筹平台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互助平台创造性地将”公益慈善“和”保险“的特性结合起来,让受助者和助人者两个角色合二为一,用户参与互助计划既是“做公益”也是“买保障”,这使得用户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意愿更加强烈,而预存几元就能够加入互助计划,更使得人们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门槛大幅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