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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数以万计的志愿服务组织来说,2016年可以被看作是志愿服务组织政策的春天。3月16日,《慈善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并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5月6日,民政部牵头起草的《志愿服务条例》公开征求意见;5月20日,中央深改组通过了《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8部门于7月11日联合下发,这个极具含金量的《意见》犹如一阵春风,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带来新的生机。 在此背后的现实情况是,目前我国大量的草根志愿服务组织无法注册取得合法身份,同时由于经费短缺,人才培养出现断层,组织发展遇到很大障碍等问题愈发突出,对于基层志愿服务的发展十分不利。在笔者看来,《意见》的出台将从资金、人才、制度规范等方面为志愿服务组织带来新生态。 一是志愿服务组织的资金短缺问题将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志愿服务是一种无偿行为,但是对于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来说,开展志愿服务是需要一定成本的,通常情况下这些成本需要志愿者或者志愿服务组织来承担。同时,志愿服务组织自身发展也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目前我国志愿服务组织募集资金的能力还有很大欠缺,资金短缺问题制约了很多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意见》中提到要“加大财政资金对志愿服务运营管理的支持力度”,同时,“各地要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财税政策支持,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这些举措都为志愿服务组织资金短缺问题提供了一定的解决途径。 二是志愿服务组织的人才培养问题将上升到国家高度。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另一个难题是“留不住人”。志愿服务作为一项特殊的事业,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参与其中,但是由于志愿服务组织普遍经费有限,很难为大家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很多人会最终选择退出。志愿服务管理人才的缺失也是制约志愿服务发展的一大障碍。《意见》中指出国家将建立志愿服务示范培训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培训基地,加快培养一批志愿者骨干和和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人才。 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立,孵化基地可以为志愿服务组织在项目开发、能力培养、合作交流、业务支持等方面提供针对性的扶持,支持志愿服务组织的启动成立和初期运作,帮助志愿服务组织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还有很大的空间,通过进一步挖掘社区企业资源,引入专业的志愿服务组织,搭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与居民需求的对接平台,有效推进“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的联动模式,不但能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而且能为企事业单位及白领群体提供志愿服务的机会,从而有效缓解目前社区志愿服务年轻人难动员的难题。 7月14日,民政部还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这个大局,服务于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这个主题,以岗位绩效为导向,以规范化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薪酬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与社会组织发展相适应的薪酬管理体系。”这一文件的出台将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合理确定从业人员薪酬水平,改进薪酬管理,建立健全薪酬水平正常增长机制,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建设一支与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志愿服务管理人才队伍。 三是志愿服务组织的制度环境问题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有了资金缓解和人才重视,志愿服务组织的制度环境规范也就有了很好的保障。在《意见》中,志愿服务被认可成为一种行业,这是一个重大信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放了很多行业,每开放一个行业,就产生一个新的市场,就是一次机遇。行业的开放必然要求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中要发挥好先行规范和自我约束作用,引导行风建设,加强行业监督,为志愿服务组织监管提供有力辅助。同时,志愿服务组织要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促进行业沟通,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创新,为志愿服务组织发展争取有力支持,形成有效的组织体系。另一方面,志愿服务组织的地位得到提高,把志愿服务作为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保障改善民生中的有效途径,为我国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和众泽益志愿服务中心政府事业部 张永敢/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