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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6年07月19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
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启动

    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出席会议并讲话

    7月14日,救灾领域社会工作经验交流暨“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研讨会在京举办。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救灾应急工作规程》,总结交流救灾领域社会工作经验做法,研究讨论救灾领域社会工作发展思路,启动实施“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

    顾朝曦在讲话中指出,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后,社会工作者积极投身受灾地区灾害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开启了我国救灾领域社会工作在实践层面探索的先河。在此后发生的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青海玉树地震、四川芦山地震、云南鲁甸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上海静安大火、外滩踩踏、天津港爆炸、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深圳光明新区滑坡等突发事故中,社会工作者均作为重要的专业社会力量参与其中,扮演了政策传递者、关爱陪伴者、服务提供者、资源链接者、生计支持者等角色,帮助受灾群众疏导心理情绪、建构支持网络、修复社会关系、改善生活境况,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社会工作的价值,拓展了社会工作的影响,赢得了广泛认可。

    顾朝曦强调,加快发展救灾领域社会工作,对于增强救灾应急工作能力、帮助灾区群众走出困境、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民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救灾领域社会工作发展,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在应对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高度重视。要切实履行民政在救灾和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方面的职能职责,落实《民政部救灾应急工作规程》要求,实现社会工作介入与应急救援、群众过渡性安置、灾后恢复重建的同部署、同响应、同安排、同实施。要制定推进救灾领域社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应急预案和标准规范,形成中央与地方相衔接的救灾领域社会工作政策标准体系。要加强各地民政部门内部专业社会工作、救灾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将专业社会工作深度融入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合力推进救灾领域社会工作发展。

    二是把握方向。要坚持政府主导,在救灾应急管理的统一指挥机制下安排部署社会工作力量介入,使社会工作切实成为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管理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坚持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有关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企事业单位作用,鼓励个人和有关单位通过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参与救灾领域社会工作。要坚持专业驱动,有效回应灾区群众的心理—社会服务需求,充分展现社会工作在灾害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专业成效。要坚持本土特色,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反映时代特色、适应发展趋势、体现救灾领域要求的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体系。

    三是明确任务。要发展壮大救灾领域社会工作队伍,加大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力度,对从事灾害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的社会服务人员,开展救灾及社会工作知识能力培训。依托社会工作专业组织建立救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队或专家库,加强培训演练、提升服务能力、做好人才储备,确保关键时期能够派得出、用得上。要搭建夯实救灾领域社会工作平台,适应紧急救援与灾后恢复重建需要,及时搭建救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综合平台,评估受灾地区群众心理—社会服务需求,整合受灾地区内外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和志愿服务力量,链接调配社会服务资源,提供专业督导与能力建设等方面支持。要根据需要在受灾严重乡镇(街道)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直接为受灾群众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要支持成立以救灾为使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防灾减灾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要着力深化救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在应急救援阶段,要重点做好受灾群众心理应急干预和哀伤辅导,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引导整合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有序投入救灾工作;在群众过渡性安置阶段,要重点为受灾群众提供关爱陪伴、生命教育和建构社会支持网络,帮助他们适应环境变化、重建社会关系,提升自救互救能力;在灾后恢复重建阶段,要重点参与受灾地区社会重建,培育本地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提升本地社区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能力,以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促进生计发展、恢复经济社会秩序。

    四是加强保障。要推进政社协作,畅通政府部门与有关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沟通渠道,为社会力量开展救灾领域社会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要创新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方式,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两工协作”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应急和灾后恢复重建。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救灾领域社会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要加强研究宣传,及时总结成绩、提炼模式、推广经验,对救灾领域社会工作的政策制度、典型做法、优秀事迹、服务成效开展深入的宣传,积极营造关心、理解、支持救灾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启动实施了“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该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在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民政部救灾应急工作规程》,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力量,进驻灾区开展一段时间的定点服务,支援灾区救灾应急和灾后恢复重建。下一步,民政部将针对盐城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部分省市重大洪涝灾害等,支持有关地区开展社会工作支援服务。

    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及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中国社会工作学会等单位的有关同志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对《救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规程》等政策标准进行了研讨。

    (据民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