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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一个没有发达的自然科学的国家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一个没有繁荣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国家也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公益理论当然在社会科学之列,当然在发展繁荣之列。 中国的公益事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发展大局,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探索和实践,已经初步形成规模。尽管公益事业的参与还不够广,影响还不够大,但能发展至今,能体现出一定的中国特色,是政府、社会、有识之士等共同推动和努力的结果。 自从《慈善法》公布之后,《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开始征求意见,这是公益事业法律层面的积极建设,也一定会取得积极的成果。这也会带动全社会对中国公益进行更加深入、广泛的思考和研究。 但就我国公益整体而言,除了法律层面,应该涉及的还有许多方面: 公益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不只是简单地同外国相比占GDP多少、解决就业多少问题,这个问题很复杂。还有它的均平价值和效用、社会企业模式、市场运行规律、经济质量考量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等待我们去探讨和研究…… 公益自身就包含文化传承、伦理道德、新文化建设、文化借鉴与交流等,公益现象很多时候表现为文化现象。 公益内涵就是社会内涵,公益总归口大概还是社会范畴,公益在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公序良俗、社会价值体系等建设中,功能独具,不可或缺。 公益是建设生态文明、组织与个人实现社会责任、促进全社会创新创业、融入世界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当今互联网时代的内容和手段之一。 总之,公益既可归纳亦可演绎。现阶段,学界、公益界有很多NGO/NPO研究机构、公益研究院等,都可谓学有专长、业有所精,但可能是归纳偏多、演绎偏少。如在现在的实践和理论基础上协调各方、资源共享,一起努力建立公益学科,不知合时宜否,能做到否? 资深公益人士 崔子研/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