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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盼望已久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后,2005年,中国公益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鼓励和提倡行善成为政府鲜明的政策方针,在此背景下,企业公民理念开始被提倡,政府与民间殊途同归。 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第一次提出国家“支持和发展慈善事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 有关部门也正在有意识地主导和营造中国慈善事业大发展的氛围。这一年,开创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成为民政部的重点工作之一。时任民政部部长李学举2005年4月1日在《求是》发表名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的署名文章称:“要加快慈善事业立法步伐,通过完善和落实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有效地激发各类组织和人士参与社会捐赠的积极性。要加强慈善组织的能力建设,提高慈善机构的知名度、公信度,创新募捐方式,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多方努力,使我国慈善事业走上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为我国的社会保障增添新的社会资源,为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第三次分配’方式。” 2005年11月20日,中华慈善大会在京召开,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大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由政府与民间慈善组织共同举办的慈善大会,也是政府首次向社会发出支持慈善事业的强烈信号。会上,民政部公布了我国第一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时任民政部办公厅时任副主任、法制办主任王来柱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事业促进法》立法构想”。 政府层面的鼓励如何成为现实,这需要民间力量的实践。作为民间社会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民营企业的表现开始引起重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时代来临。 2005年6月1日,在《基金会管理条例》实施周年之际,香江集团拿到了民政部允许香江集团成立国内首家国家级非公募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的批文。2005年8月,“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正式成立,原始本金5000万元。“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递交申请并获得批准的非公募基金,标志着中国社会私人捐赠制度化的开始。 6月2日,《公益时报》推出企业公民专刊。11月16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由《公益时报》和该委员会主办的首届中国企业公民论坛也同时召开。 这标志着中国企业开始走出单纯的经济盈利模式,转而以一种经济和社会责任兼具的群体形象出现于世人面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