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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初的2002年,对于中国公益事业来说是平淡的一年,但却是不可忽视的、承上启下的一年。在这一年,企业与公众的慈善意识开始觉醒——尽管是以一种质疑的方式。 媒体人方进玉调查指证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挪用希望工程善款超一亿元,违规投资并巨额亏损。 因各种原因,该报道未刊出。但香港《明报》随后进行了系列报道。 实际上,公益机构投资的事情本无可厚非,但在相关规范和监督缺位的2002年,深陷质疑又在所难免。 彼时,我国公益机构实行“零成本”运作。有学者计算:以希望工程为例,救助一名失学儿童需要完成20多道工作程序,每一道程序都离不开钱。比如,每接受一份捐款,给捐款人打印收据和信封的费用就是1.38元。每资助一名孩子,要把捐款人的400元足额发放到孩子手中,基金会就要另外拿出40元作为“匹配资金”,用于受助学生给捐款人复信的邮资、受助地方与孩子的联络费用等。另外,基金会用作筹资宣传、项目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用房的房租水电等费用,都是从青基会的投资增值中获得的。 国际上凡是通过公众募款开展资助活动的机构,通常都可以提取捐款额的20%左右作为行政管理费用,而彼时中国的法律却规定不准。假如没有捐款的增值,机构将无法运行。仅靠银行存款所收利息,很难维持机构运行费用所需,故而投资增值不可不为。这也成为青基会自辩时的最重要依据。 从好人好事到慈善公益,从“零成本“到合适的管理费用,公益慈善事业究竟该如何运作,以一种质疑的方式进入公众视野,开启了全民公益慈善理念大讨论的序曲,为公益慈善意识的觉醒打开了一道大门。 新生的现代慈善事业需要全民慈善意识的觉醒,需要在公益慈善领域达成基本共识,诞生一年的《公益时报》恰逢其时,开始不断以公益报道传播公益理念,始终关注公益慈善事业的最新发展趋势。 通过一篇篇报道,公益常识重建之路已经被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