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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6年05月24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超六成网友同意让患艾儿童和自己的孩子一起上学

    1.你是否同意患艾儿童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A.同意,不应对患艾儿童区别对待;66.76%

    B.不同意,特殊人群的教育应该特殊处理。33.24%

    2.如果让患艾儿童和你的孩子一起上学,你会同意吗?

    A.同意,应该向孩子传递对待艾滋病毒携带者的正确态度;63.89%

    B.不同意,不让孩子有接近艾滋病毒携带者的可能。36.11%

    3.面对现状,你觉得患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应如何得到保障?

    A.加大对艾滋病的科普力度,消除社会歧视与恐惧,尤其是改变教育部门和学生家长的认识;59.24%

    B.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异地保密入学;10.58%

    C.将这些孩子送到特殊学校,边学习边治疗。30.18%

    截至5月23日10时

    据《新京报》日前报道,今年11岁的湖南宁乡县女孩莎莎(化名)因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父亲去世后,莎莎身患艾滋的消息不胫而走。因为对艾滋病的无知和恐慌,学生家长们将她“赶出”了所就读的赤塅完全小学(以下简称赤塅完小),莎莎被迫转学到距离村子足有70公里的县城读书,但仍迫于学生家长施压而再次失学。

    针对莎莎的情况,宁乡县教育局、疾控中心、镇政府、镇中心学校、赤塅完小开会,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第一种方案:送莎莎去山西临汾的红丝带学校,边上学边治疗,但莎莎本人不同意,因为距离家里太远;第二种方案:送莎莎去湖南衡阳的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住院治疗,所需费用由当地行政和教育部门承担,这一方案被莎莎的爷爷拒绝,他认为孙女面临的问题不是治病,而是读书;最后只剩下第三种方案:由赤塅完小找老师上门教学。

    于是,从今年3月开学始,赤塅完小新到任的校长尹鹏波和另一位老师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给莎莎上课,尹鹏波教数学,另一位老师教语文。但去了两次之后,语文老师不愿意再去了,理由是:“我还年轻,还没生孩子。”

    众所周知,艾滋病毒的传播方式主要为性接触、血液传播、母婴传播三种,在日常人际交往中并不会发生传染。但在《新京报》的报道中,学生家长代表性的态度是:虽然莎莎是孤儿,很可怜,但“在别人的孩子和我的孩子中间,我只能选自己的孩子。即使知道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也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去冒险”,僵局遂成。

    但莎莎所面临的远远不止是受教育权受侵犯的“入学难”问题,是更严重的社会歧视、隔离问题。因为对艾滋病的无知和恐慌,家长们将她“赶出”学校,在村中,大家也都躲得远远的。本已住在高山最深处的一家人,从物理上和心理上都被隔绝了。

    据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介绍,目前在我国,像莎莎这样的14岁以下艾滋病感染儿童大约有8000人。在公开报道中,他们中的部分人也曾遭遇“上学难”的问题,而未被曝光的,还不知道有多少。这已不单是一个孩子的教育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

    为此,《公益时报》联合新浪公益、问卷网和凤凰公益共同推出本期“益调查”——患艾女童两度被学生家长“赶出”学校,你怎么看?

    本次调查从5月20日10点开始,截止5月23日10点,共有1186名网友参与调查。调查结果显示,66.76%的网友认为患艾儿童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与此同时,同意让患艾儿童和自己的孩子一起上学的网友却只占63.89%。这表明,一方面大多数网友在理念上认同患艾儿童的受教育权,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网友的态度却有所改变。

    患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应如何才能得到保障呢?59.24%的网友认为应加大对艾滋病的科普力度,消除社会歧视与恐惧,尤其是改变教育部门和学生家长的认识;10.58%的网友则觉得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异地保密入学;30.18%的网友则认为可以将这些孩子送到特殊学校,边学习边治疗。

    网友留言:

    带翅膀的小宇宙:汪昌莲:孤立“艾滋女童”是一种社会病,当对症施治。一直以来,我们都在提倡“关心艾滋、全民参与”的理念,可是很多人并没有真正用心投入和全情付出。

    于立生:艾滋儿童依法享有的隐私权和受教育权,本是可二者得兼的关系,而不是非此即彼只能二选一。

    于立生:艾滋儿童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权,不应因“多数人的暴力”而被剥夺。

    ■ 本报记者 皮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