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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6年03月29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看似威风凛凛,实则假冒伪劣
“国字头”山寨社团唬了多少人

    在首批公布了203家“山寨”社团之后,民政部又公布了第二批11家“山寨”社团的名单。

    “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中国公益总会”“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一批离岸、“山寨”社团被曝光,着实让很多人吃了一惊。

    看似威风凛凛,实则未在我国民政部门合法登记;个别协会,甚至10年前已被通报,至今却仍在通过发展会员、发放牌匾等形式敛财。“山寨”社团为何层出不穷?如何加强管理?

    10年前被通报

    10年后仍招摇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曝光的首批203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涉及医疗、教育、能源、房地产等诸多行业。这些组织多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国字头字样,与境内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团名称雷同甚至一致。其中,“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等赫然在列。

    这一协会官网中自称是“我国产品质量领域知名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独立社团法人”,却以开展质量信誉评估活动为名,向企业收取费用。

    记者通过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查询”检索,输入“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后,结果显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

    而通过香港注册企业信息查询发现,“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于2001年注册,系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的“香港亚太经济集团有限公司”下设的分公司性质的“协会”。

    事实上,关于“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的身份问题,早在10年前就曾引发质疑。2006年9月22日,《中国质量报》、中国质量新闻网刊发国家质检总局的声明,指出“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不是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直属挂靠单位”。

    不过,“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并未因声明或相关查处而销声匿迹。公开信息显示,近年来,落款为“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的“国家级征信企业”“质量信誉AAA等级”等多类牌匾仍在持续发放。

    记者多次拨打“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网站显示的联系电话,希望了解相关情况,均无人接听。

    九成“山寨”

    社团热衷“国字头”

    记者统计发现,203家被通报的社团中,九成以上具有“国字头”头衔。其中,名称中含有“中国”的社团169家、含有“中华”的社团18家,另有冠以“全国”之名的社团1家,累计占比逾92.61%。

    纵观各类离岸、“山寨”社团,三类造假方式比较常见。

    “改头换面”类:一些社团,是在国内原本有正规社团的情况下,故意使用近似的名称。比如,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的“中国质量协会”为正规登记社团,而“山寨”社团“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与其比较接近;“中国营养学会”是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团,但有个“山寨”协会的名字叫做“中国营养协会”,一字之差,让公众难以区分。

    “无中生有”类:部分社团,在协会命名时叠加使用“中华”“国际”“世界”等,创造了一些看似“高大上”但实则未在境内登记的社团。比如此次被曝光的“中华慈善国际联合会”“中国国际和平研究中心”等。

    “同名仿冒”类:也有部分“山寨”社团,在命名时直接使用了与在民政部登记的合法社团同样的名称。如“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等,都出现了同名仿冒者。

    “李鬼”横行需加大处罚力度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金占明介绍,一方面,我国确实存在政府机构下设的官方协会,人们对“国字头”的社会组织比较信任,“山寨”社团借此心理“钻空子”牟利;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存在“占便宜”心理,也希望多拿荣誉“贴金”,这让“山寨”组织有了一定的市场空间。此外,还有一些企业是由于担心“山寨”社团真的具有政府背景,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交钱。

    专家指出,必须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纳入法律监管范畴,明确要求其在境内开展活动时必须经过许可或备案。

    倘若一个“山寨”社团能够牟利5000万元,却可能只面临50万元或500万元的处罚,这种处罚显然起不到有效的警示作用。“必须提升违规违法成本,让‘山寨’社团不敢碰‘红线’。”金占明说。(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