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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海林 宋代慈善组织众多,有收养乞丐、残疾者和孤寡老人的福田院,有施医给药的安济坊和惠民药局,有负责安葬的漏泽园,有专业收养遗婴弃儿的举子仓、慈幼局和婴儿局,有负责灾荒救济的广惠仓、常平仓和义仓,还有承担家族内互助的义庄。宋代慈善机构的发展,规模之大,设施之全,内容之广,在中国封建社会是比较突出的。 机构性质:官办、官督民办、民办 官办性质。宋代之初,承袭唐代悲田养病坊的做法,在开封设立东西两福田院,收容老幼、乞丐、残疾之人。福田院已经不同于唐代的悲田养病坊,虽然借用佛家的“福田”之名,但是由官方创办并负责经营管理,“所有合用钱于左藏库见管福田院内支拨”。居养院是政府推行,也属于官办性质。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八月二十日,诏置安济坊,由于安济坊的设立有权臣蔡京大力支持,地方官员也乐于推广,因而遍设此类慈善机构。惠民药局也由官府出资创办,并依诏令颁行一些医书作为标准处方。 官督民办。漏泽园为官置公墓。《宋史》记载天禧中,于京畿近郊佛寺买地,以瘗死之无主者。漏泽园一般由僧人管理,“更有(仁和、钱塘)两县置漏泽园一十二所,寺庵寄留楷椟无主者,或暴露遗骸,俱瘗其中。……在园中置屋,以为春秋祭奠,听其亲属享祀。官委德行僧二员主管,月给各支常平钱五贯、米一石。瘗及二百人,官府察明,申朝家给赐紫衣师号赏之。”宋代漏泽园选募的守园僧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德行,而且守园僧人概由官府支付钱薪。 民办性质。由于政府性的社会救济主要集中在城市而相对忽略乡村的原因,民间慈善活动在两宋乡村社会的作用更为突出。民办慈善组织也主要集中在乡村社会。有血缘性民间慈善组织:义庄。范仲淹创办了中国最早的私人义庄:范氏义庄,初为周济宗族,“周给宗族、无间亲疏,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凶葬,咸有所给”;业缘性民间慈善组织:义田。义田往往由富有的士人和士人出身的官员,通过捐私财设立,著名的有越州义田和四明义田。越州义田为史浩在越州为官时所置,“捐已帑,置良田,岁取其赢,给助乡里贤士大夫之后贫无以丧葬嫁遣者,附於学,而以义名之”(施宿《嘉泰会稽志》卷《义田条》)。 北宋初年由于政府支持,官办慈善事业发展迅速,官办慈善组织占主导地位,特别是蔡京主政时期大力推广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民间慈善在赈济救荒、济贫恤穷、扶弱解困、公益事业等方面十分活跃,但民间慈善通过组织形式开展慈善活动并不普遍,还停留于临时性的救济层面。 兴办主体:中央及地方政府、私人创办 中央政府出资兴办。北宋初期因袭旧制,在京城置福田院,收养乞丐、残疾者和孤寡老人,英宗(1063~1067年在位)即位后,又增设南北福田院,经过扩建后的福田院成为京师最大的慈善机构。政府还创办惠民药局和漏泽园。宋仁宗在位时,因体恤病者缺医乏药,颁《庆历善救方》,同时在东京设立惠民药局,依处方制药施给贫病之民。后来它又逐渐推广至全国各府州县,置设于城厢之间,时人称之“货药济四方,甚盛举也。”与养病坊、福田院及安济坊相比,惠民药局只施医给药,不收养留宿患者。惠民药局由政府设立,还颁行一些医书作为标准处方。漏泽园是政府设立的官办墓地。由政府出面为因饥疫死亡者或因贫穷无告而葬之家者,出钱择地,听其安葬或由官府代为掩瘗。南宋政府明令建立育婴慈善机构。《临安志》(卷)中有记载:南宋淳佑七年(1247)十二月,“有旨令临安府创置慈幼局,支给钱米,收养遗弃小儿,仍雇请贫妇乳养。安抚端明赵与筹奉行惟谨,于府治侧建屋,而凡存养之具纤悉毕备,其有民间愿抱养为子女者,官月给钱米,至三岁住支。”这是南宋政府明令建立的育婴慈善机构,经费主要源于官府。 地方政府创办。宋仁宗嘉祐年间(1056~1063年)颁布居养令,诏令州府救济鳏寡孤独、癃老、疾废、贫乏不能自存者,安排其居养。嘉祐居养令的推行直接导致地方居养院的设立,宋徽宗下诏:“依京西北路以居养院为名,诸路准此”。由于政府的推动,官办养老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遍布全国,形成了“京有四福田,外郡有居养、安济院”。恤老慈善事业在北宋后期达到了盛极一时的境地。安济坊始于苏轼创办的安乐坊,后赐名安济坊。举子仓由吴兴知府郑作肃始创,始设“散收养遗弃小儿钱米所”,此乃举子仓的雏形。后福建安抚使赵汝愚上疏设立举子仓。江东转运使真德秀于南宋嘉定九年创办建康慈幼局。朱熹设社仓,在建宁府崇安县开耀乡创社仓一所,社仓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官府。 私人创办。范仲淹创办中国最早的私人义庄:范氏义庄。范氏义庄建于宋仁宗皇祐二年,范仲淹在平江府长洲吴县置良田十余顷,将每年所租米,自远祖而下,诸房宗族,计其口数,供给衣食及婚嫁丧葬之用。自范仲淹之后,许多封建官绅纷纷效仿,置田产,设义庄赡家族。宋理宗时,漳州通判王必正仿效范仲淹置办义庄;北宋末,成都施杨休受封禄后积累二十多年,割二顷地为义庄,遵文正公旧规矩,赡养族党。 经费来源:政府划拨、私人捐赠等五种 政府划拨。福田院主要是政府划拨,如经扩建后的福田院,中央政府每年由库拨钱800万,比原来多300万,又如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冬,东京雪寒,神宗下令福田院收容老幼贫病无依者,供养至翌年开春,“每日特与依额内人例支给钱养活,无令失所”(《宋会要辑稿》,《食贷》卷68)。 常平仓。赵汝愚办举子仓的部分经费来源于常平义仓。赵汝愚建议:“应福建民户寺观绝产,自今并不许出卖,专一拘检,令常平司置籍岁收其租,通融以充一路养子之费,其不足处,月支常平钱米,提举官逐岁稽考,按治州县,须依原降指挥,常切验实当官散给,务要实惠民。”([明]杨士竒等,《历代名臣奏议》卷) 官员没收的财产。江东转运使真德秀提出将官员被没收的田产作为建康慈幼庄的资产,召人租佃,租佃的费用作为慈幼庄运营的经费来源。因为有了没官田产作为恒产,慈幼庄有了稳定的经费来源,“愈四十年,相仍不废”(景定《建康志》卷23,《庐院》)。 民户寺观绝户的资产。把无主的家庭的屋产和钱财充给慈善机构作经费。仁宗令诸州府救济鳏寡、孤独、癃老、疾废、贫乏不能自存者,安排其居养,以绝户屋产充其费供给。赵汝愚上书以将绝户田产、荒芜寺院的田产召人承租,收租作为举子仓的经费。 私人捐赠。苏轼始设病坊,“乃裒集羡缗,得二千,复发私橐,得金五十两以作病坊,稍蓄钱粮以待之。”苏轼设病坊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其个人资产,属于捐赠。范仲淹、施杨休置田,将租种的收入供给族人,应该属于私人捐赠。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2年(第14卷)第六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