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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30日,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巴黎揭幕,其目的是促使196个缔约方形成统一意见,达成一项普遍使用的协议,以应对气候变化、提升经济绿色水平、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 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了本届大会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的重要讲话。 经过两周的谈判和磋商,本届大会最终通过了《巴黎协定》,这一协定代表了人类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协议共29条,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内容。 根据这一协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国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幅度控制在2℃内。发达国家则承诺在2020年至2025年间,每年拨款至少1000亿美元,协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冲击。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发言中表示,《巴黎协定》确立了2020年后以“国家自主贡献”为主体的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机制安排,重申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平衡反映了各方关切,是一份全面、均衡、有力度的协定。 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教授何建坤在巴黎见证气候变化大会全过程后,对于中方团队在参与谈判中负责任、合作精神和建设性态度表示:“习近平主席在巴黎大会开幕式讲话中提出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探索未来全球治理模式的理念,即创造三个未来:‘创造一个各尽所能,合作共赢的未来’、‘创造一个奉行法制,公平正义的未来’、‘创造一个合作互建,共同发展的未来’。中国积极推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的成功,即是贯彻习近平主席的理念、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成功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