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剥夺监护权“第一案”释放出重大意义,父母伤害儿童不再是家务事,国家真正承担起了儿童保护的托底责任。该案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后,是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之前30年中,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撤销监护权的案例寥寥无几。国家颁布新的司法解释后,撤销监护权制度在法律程序上已经被激活,司法实践中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申请撤销儿童监护权案例。当监护人的监护权依法撤销并将监护权转移到国家相关部门后,如何更好地对国家监护权的行使和职责履行进行监督,如何科学评估并为儿童制定最佳照料方案,都应进行精心细致的设计,以确保儿童监护人资格撤销后,以政府为主体的国家监护制度能够顺利接手。为此,还需进一步完善撤销监护权后的安置与服务保障机制。 (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 王振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