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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彭年裸捐遇阻
家族成员因遗产将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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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余彭年裸捐遇阻
家族成员因遗产将对簿公堂

    余彭年 湖南省娄底涟源市人。香港知名商人,著名慈善家,深圳市荣誉市民。2015年5月2日凌晨1点37分,余彭年在北大深圳医院与世长辞,享年93岁。

    著名慈善家、中国裸捐第一人余彭年生前曾立下遗嘱,将近百亿身家“裸捐”做慈善。然而,在余彭年离世半年后,家族成员因“裸捐”一事将对簿公堂。

    余彭年离世后,在遗愿执行过程中,余彭年次子彭亚凡认为遗嘱无效,反对裸捐。经过几个月的“拉锯”,12月11日,表示会全力履行祖父遗愿的长孙彭志兵,以个人及余彭年慈善信托基金唯一受托人的身份,正式向香港高院起诉,要求法庭证明遗嘱有效。

    在起诉书中,叔叔彭亚凡及儿子彭新瀚,彭志兵的3名胞姐妹彭新英、彭新杰、彭新林,以及律政司均被列为被告。状告叔叔的彭志兵也非常心痛,12月17日,他接受《深圳晚报》专访时表示遗憾,但坚持要完成爷爷裸捐夙愿,故最终走上法庭。

    余彭年早已准备细致的

    裸捐安排

    余彭年先生裸捐百亿资产的遗嘱受阻,中国首个真实履行裸捐的富豪至今尚未执行裸捐,令中国慈善裸捐事业蒙上阴影。余彭年慈善基金唯一受托人彭志兵表示十分忧惧外界质疑余彭年先生裸捐的真实性,故接受《深圳晚报》独家专访,试图澄清余彭年先生遗愿仍是不折不扣的真实。

    “儿子弱于我,留钱做什么?儿子强于我,留钱做什么?”这是余彭年生前接受采访时说过的一句话,他想把自己毕生积累的财富用于慈善事业。

    余彭年有两名儿子及7名孙子,妻子及长子更早离世,彭亚凡为次子。

    早在2010年,长期致力于慈善事业并曾连续5年蝉联胡润慈善榜榜首的余彭年就公开表示,要将全部身家捐出做慈善,不会将钱留给子孙。

    余彭年于2009年1月16日成立了余彭年信托(家族信托)。2015年4月28日,余彭年委托香港瑞士信贷银行管理余彭年信托。该信托的目标就是管理其旗下80亿资产。当时明确的方向就是将资产用于慈善事业。

    余彭年信托属于家族信托。这种家族信托可降低继承的风险。如果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这也意味着余彭年早已确定资产独立性,并不受干扰地用于慈善事业。

    为更确保裸捐得以执行,余彭年还于2011年7月21日由律师及律师行文员见证立遗嘱,表明将名下财产划入2009年1月16日成立的余彭年慈善基金。

    余彭年将妻子及彭志兵、彭新瀚两名男孙列为部分资产的受益人。余彭年的妻子于2012年1月13日去世。除了两个保险箱归彭新瀚和彭志兵两人外,其余财产均拨入余彭年慈善基金。用于慈善的资产预计可达80亿元。

    2015年5月2日,余彭年在深圳去世。

    5月5日,作为余彭年生前指定的余彭年信托权利人,彭亚凡、彭志兵、徐滨(余彭年慈善信托首席顾问)签署了一份声明,声明中称:“我们一定会百分之百按照余彭年先生逝世前的叮嘱,将其名下资产的所有权都转入余彭年信托,作为余彭年的家属和财产受益人一致同意放弃财产继承权,以完成余彭年生前所说的‘裸捐’承诺。”

    然而,彭志兵回忆,就在这份声明签订之后,叔叔彭亚凡的态度有了转变。接下来,他与叔叔针对此事协商多次未果。

    遗产执行引次子等人反对

    彭志兵表示,为了履行祖父的遗愿,他找到了余彭年的遗嘱复印件,今年9月,香港汇丰银行提供了遗嘱原件。然而,针对这份遗嘱,余彭年次子彭亚凡等提出异议。

    当彭志兵委托律师在香港高院遗产承办处申请承办遗产时,才发现彭亚凡及其长子彭新瀚,于9月25日及11月5日先后存入了一份知会备忘。彭志兵说,当他向叔父查询存入知会备忘一事时,彭亚凡通过律师回应遗嘱无效,声称内容有很多不清楚之处,包括质疑受益人身份、遗产包括哪些资产等,并指余彭年的遗产,有一部分属亡妻,不是他一人的钱。

    根据香港现行法例,若有知会备忘存在,司法常务官不得容许遗产承办处在遗产承办书上盖章。这意味着彭志兵目前无法办理遗产承办工作,资产被冻结。彭志兵对《深圳晚报》说,因为遗产长期冻结,将造成资产受损,更导致原有的慈善活动都被迫暂时停止。

    谁是遗嘱规定的管理人

    在这场争议中,遗嘱是否有效成为关键,谁成为遗嘱规定的管理人也十分关键。

    据了解,余彭年曾委托香港汇丰银行为余彭年慈善信托基金信托人,专门用于管理慈善基金。2014年1月28日,香港汇丰银行辞任该慈善信托基金信托人,并委任余彭年与彭志兵为该慈善信托基金的信托人。5月2日之后,彭志兵成为余彭年慈善信托基金唯一受托人。因此彭志兵强调自己应是余彭年遗嘱规定唯一合法有效的管理人。

    外界有说法称,彭亚凡到处宣传自己是余彭年先生唯一的儿子和继承人的身份。而彭志兵方面表示,事实上在余彭年先生唯一合法有效遗嘱里,彭亚凡先生既没有任何继承权也没有任何管理权。

    为执行遗愿终提出起诉

    彭志兵说,在针对遗嘱的分歧上,他与叔叔多次协商,但没有效果。事实上,如果按照叔叔的主张,其实他也可以分得祖父的一部分财产,自己将受益。可是他认为,一定要履行余彭年的遗嘱,一是为了公益,二是因为自己和祖父的感情。他说,他从小跟着祖父,祖父做事情,他在一旁看着、学着,祖父对他的影响实在非常大。

    面对彭亚凡与彭新瀚对遗嘱的质疑,他本来并不想和叔叔对簿公堂,但协商多次无果,所以尽管内心纠结,最终还是选择由法院裁定。“这半年,我过得实际比十几年都长。”彭志兵说。

    彭志兵表示,余彭年先生的裸捐和执行,既是家事也是社会事,对整个中国今后财富传承和公益事业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希望我们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都能给予关心、理解和支持。 (据《深圳晚报》)

    链接>>>

    知会备忘:是一种涉及遗产的法律文件,代表任何人士要求处理某人的遗产时,事先须先知会知会备忘的登记人,但并非等同申领该笔遗产。知会备忘的提交申请是由官方的遗产处理机构所处理,例如香港的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

    一般而言,若有人对遗产安排有异议,为掌握法律程序进展,宣示自己的权益,会向法庭存入知会备忘。这样做将告诉香港遗产承办处不可以纯粹受理单一的申请者,还有其他受益人的诉求。而且双方日后或有纠纷。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