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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明敏 11月10日,美国慈善救助基金会发布了“世界捐助指数”。在慷慨程度方面,被世界银行列为中低收入国家的缅甸排名全球第1,以富有著称的美国只能屈居第2,中国排名从2014年的倒数第8降至倒数第4。 这一排名合理吗?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这一指数?《公益时报》记者采访了公益慈善领域的相关专家为大家进行解读。 评估指标不太适用于中国 “世界捐助指数”是一份基于对全球146个国家和地区超过13万民众抽样调查之后形成的报告。包括“过去一个月是否帮助过陌生人”、“过去一个月是否捐过钱”、“过去一个月是否做过义工”三项指标,由美国著名调查公司盖洛普历时数月完成。 这一指数的创立者认为,强调“过去一个月”则是为了保证这些活动不是偶尔发生,而是常态化的行为。 调查报告显示,就慷慨程度而言,排名前10名的国家依次为,缅甸、美国、新西兰、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荷兰、斯里兰卡、爱尔兰与马来西亚。 倒数1至4名国家为,布隆迪、也门、立陶宛、中国。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社会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陶传进表示:“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中国目前捐助现状,但‘世界捐助指数’对于中国现阶段慈善是否有所借鉴,这个意义倒不大,毕竟中、美两国国情有着差距。”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褚蓥在接受《公益时报》采访时同样表示:“评估指标体系似乎更加适用于美国,三项抽样指标对于中国捐助评估并不那么贴切。在中国除了公众捐助外,还有大量的企业会捐赠给社会组织,对于这部分世界捐助指数’可能就没法统计,单纯通过对个人捐助者进行评估很难说反映一个国家的捐助水平。” “评估指标可以看得出来,中国式慈善目前来看较为传统,十八大以来,中国慈善改观不少,现在正处在一个蓄力期,进步空间还很大。”褚蓥补充说。 走中国式慈善之路 在谈到“指数”对于中国影响时,专家们普遍表示不能拿来就用,而更多认为应该走一条符合自身社会结构的“中国式”慈善之路。 康晓光觉得“中国式”慈善首先必须执法必严。 “客观上来讲,欧洲国家志愿者在培训、动员、管理、需求方面灵活性非常大,有些国家还为志愿者进行财政补贴。但中国政府在一些方面仍需要大力改善,积极干预应该增多,消极干预应该减少,如公益领域中出现的各种丑闻,目前来看大多是通过社会监督发现,政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主动出击查处这些不良的公益行为,对于通过社会公众监督的问题,也应该立即依据相关政策进行整治,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加社会组织、公众之间公信力,让公众在慈善参与中有所选择。” “《公益事业捐赠法》、《合同法》、《刑法》、《税法》,目前来看,慈善捐助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执法必严的问题。”康晓光补充到。 “‘中国式’慈善更多应该通过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三方联合起来,这正是我们现在提出‘社会治理’机制。中国公益才刚刚开始,离公民社会还差很远,公信力还没有建立,应该更多建立一种特定关系,将怀疑和不信任降到最低,从构建一般化信任关系开始。”陶传进说。 呼吁推动政府公共服务 那么,究竟该如何推进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呢? 陶传进认为应该从“帮助陌生人”出发推动。 “小家、大家是中国在过去一段时期对于慈善的理解。亲戚、亲人、朋友大家抱团相互关心,形成小家概念,但对于陌生人却关心很少。国家、政府在进行救灾、扶贫等被称为大家。这种旧的慈善观念从纵向上看来很发达,但横向上看来纽带却很薄弱,国家包揽、保障、兜底这样一个传统应该被打破,应该将慈善变成全民所需。”陶传进说。 而褚蓥觉得,“现代公益就应该是作行为倡导,现代慈善也不再一定苦情眼泪。” “美国慈善事业跟中国有着一点差别。慈善事业在美国被称为公共服务事业,在中国被称作社会救助事业,当前中国慈善事业还停留在公众该不该参与、怎样参与慈善的阶段,中国慈善事业要想发展还有很长路要走,但可以看得出来,公共服务一定会成为世界慈善事业的发展方向。” 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性组织研究中心主任康晓光对《公益时报》则强调:“应该大力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大政府、大社会也有可为之。” “总的来看,中国公益事业起步较晚,才刚走过20多年,国外都已经上百年了,在国外70%~80%的公共服务都是来自于政府购买,政府承担的责任一定是最大的,公共服务也不一定小政府、大社会,完全可以是大政府、大社会,而更多通过社会组织、公民、政府三方参与来完成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