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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十年,当亚洲一些地区还为社会企业是否应分红、是否应出台社会企业法等议题争执不休时,香港地区的社会企业则不仅生根发芽,而且呈现蓬勃发展、百花齐放的可观局面。2007年香港社企的数量为222间,到2014年已经增长至527间,在促进弱势群体就业共融、环境保育、公平贸易、文化教育、安老服务、古迹活化等诸多方面发挥积极角色。更引人侧目的是,2012年香港社企达到收支平衡或者获得盈利的比例高达62%!此外,社企在香港社会的认知度亦有显著提升,十年前知晓社企的公众寥寥无几,而2014年的一项电话调查则发现高达78.5%受访公众对社企有所了解,并且约有七成人士表示在未来六个月必定或者可能购买社企的服务或产品。简而言之,近年来香港社企发展成绩不俗,成为亚洲推动社企可持续成长的典范地区之一。正如社会企业咨询委员会所言:“社企无论从政策角度或者实际操作层面来看,都不负众望,为社会服务良多。” 那么,为什么香港社会企业能够在短短十余年间取得长足发展呢?背后的推动力可能包括发达的经济水平、繁荣的非牟利部门以及普遍流行的公益理念。但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是特区政府的扶持与推动。有一组数据颇能说明问题。香港社企启动资金,高达50%的社企受到政府资助,而获得所属非牟利团体资助和自筹的比例分别为24%和22%,其他资助和筹款的比例仅占13%和2%。下文会详细谈到,特区政府透过“伙伴倡自强计划”和“创业展才能计划”等机制为社企提供了大量的启动资金,同时与众多来自社福界、学术界和商界的众多支援服务组织跨界合作,举办各式各样的传播活动和设立奖励计划来推广社会企业的产品、服务和概念。港府在推动社会企业发展方面态度之坚决、手笔之大,在全球范围内亦为罕见。这或许与其秉承“小政府、大社会”行政理念,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一直积极扶持非牟利机构提供多样化社会服务的角色惯性有关。 这里需强调的是,港府在扶持社企的同时并不干预其内部治理和运营,而是坚持“民间主导、政府支持”的总体策略,让社企在自治前提下顺其自然地成长。在香港社企是一个相对松散的概念,有着双重底线的特色,既要履行社会责任,又要达至商业运营上的可持续性。目前港府并无计划就社企的定义立法,或以立法形成把社企引入公共采购流程,因为担心这种自上而下的方式可能会扼制社企的创新潜力。政府亦无意主导社企的登记和认证工作,而是交由民间及业界去建立可信赖的制度。概而述之,政府扶持社企成长扮演的是资源供应者和平台搭建者两类角色,即通过直接资助和促进跨界别合作来推动社会创新,从而展现了香港社企发展典型的“官商民合作”模式。 强有力的资助计划。就业融合社企是目前香港最主要的社企类型,约占八成的比例,因而港府在这一领域的投入也最大。其中“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是影响最大的社企资助计划之一,由民政事务总署于2006年推行,旨在向合资格的非牟利机构提供种子资金成立社会企业,藉此推动可持续的地区扶贫工作,助人自助,特别是协助社会上的弱势社群自力更生。每项核准计划最高资助额为300万港元,资助期不多于3年。截至2014年底,特区政府透过“伙伴倡自强计划”一共资助成立161间社企,财政拨款总额约为1亿8千万港币。受助社企有约有八成在资助期后仍继续经营,累计吸纳超过3800多人就业,其中八成受雇人士来自弱势社群。另一著名的资助计划是由社会福利署于2001年推出的“创业展才能计划”。该计划透过基金资助非牟利团体成立小型企业,为残障人士创造就业机会,每项计划最高可获200万港元的资助,资助期限现时同样为3年。截至2014年11月,“创业展才能”计划已批出超过7200万港元资助款额,成立涵盖清洁、饮食、汽车清洁、按摩、零售店服务、蔬菜批发和加工在内的89项业务,共创造了超过940个职位,包括670个专为残障人士而设的职位。此外,发展局亦于2008年推出了“伙伴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鼓励非牟利团体活化与运营本港历史建筑,为它们注入新生命,供市民大众享用。该计划期望受助项目能够最终实现盈亏平衡和持续运营,并将一次性拨款不超过500万港币为社企应付前期开办成本和可能存在的经营赤字。 深圳大学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所执行主任 罗文恩/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