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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08版) 观点2 “一对一”助学成本太高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互助教育计划秘书长 党军 对于贫困学生,我不赞成直接给钱。钱能解决的问题其实有限。 目前我们除了做孤儿助养,还有贫困大学生资助项目。以前曾经发生过“学生收到了很多资助款后,不愿见面、联系不上”的情况,现在我们做大学生资助,主要针对大三及以上学生,不是“一对一”助学,而是通过审核后,以发布读书或实习笔记获得100元捐款的方式进行捐助,还有读书奖和无息借款等。将大额捐助与学习、实习关联起来,并帮助学生联系公益机构等去实习,提高自身能力。捐赠人则可以加入助学读书会,推荐优秀贫困生,参加线下读书会活动,形成良性互动。项目管委会中有学生、捐赠人、志愿者代表,比较均衡。 不做“一对一”助学,是为了避免产生受助人对捐助人的依附,也避免因为捐赠人提出很多要求造成学生有很重的心理压力。以前我们也遇到过有人对学生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情况,警告后清退了。另外,“一对一”助学成本很高,假如有几千个孩子和相应的捐赠人,光沟通就很难完成,捐赠人的各种要求更加无法满足。多人接触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继而引发矛盾。 助学项目要确保顺利进行,在制度、流程上必须公开透明,比如多渠道申请,提供多元畅通的沟通渠道。但这在特别偏僻的地方难以保障,捐助人本来就不一定有精力监督善款执行,在难以获得学生信息的情况下,更加难发挥监督作用。助学是比较复杂的事情,做得不好就容易出现空子。 百色助学网事件,在偏远地区不是孤例。他们通常控制着一个相对狭小的地域范围,当地心照不宣,外部对其了解不多。类似的助学机构或中间人垄断资源,对外部公益机构要求其必须通过自己落地,对内则要求学生,甚至可以威胁校长不能与捐赠方直接接触。 链接>>> 互助教育计划是2014年由志愿者发起,设在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的全国性公募助学项目,为优秀贫困学子提供职业生涯和资金支持,以战略公益推动教育金融制度创新。首期规模为30万元人民币,用于搭建平台,为10位优秀贫困大学生提供全方位支持。十多位学生每周提交读书或实习笔记,承诺毕业后捐赠1%以上收入。互助教育计划在北京金融街每周末举办线下读书会,开展公益、金融相关阅读研讨,博士和处级以下加入需要提交300字以上读书笔记,一周未读书的朋友项目建议捐100元给优秀贫困生发奖学金,见证成长。 观点3 助学是个细致活儿 青海彩门公益行动计划发起人 张明琪 直接的金钱资助好不好,这个不能简单地说赞不赞成,要根据不同个体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在公益助学中,尤其“一对一”的救助中,一定要了解不同地域的实际状况。这么多年来国家、公益机构的救助大多是直接给钱,可有的父母并不一定会把钱用在孩子身上。从助学角度来看,我们当然更希望这些钱能够用在孩子本身,而不是他的家庭,我们不是在搞扶贫。 这么多年无论政府还是民间的救助,都给予了贫困孩子很多帮助,但没有考虑太多孩子自身的意愿。无论是悲情主义宣传或者其他方式,都要注意受助人的感受,尽量隐去孩子的隐私信息,考虑其尊严、人格,大张旗鼓的发放仪式,是对孩子的伤害,尤其是大一点、心理敏感的孩子。我们也可以把助学金转换成奖学金等激励的方式,让孩子觉得自己不是因为贫困,而是因为自身的努力得到了资助。让他在同学当中也留有尊严。或者探索设立爱心超市等等,这种工作一定要往细里做,花心思,也需要更多多元性的探索。 “一对一”的工作实际上是非常复杂和辛苦的。我不赞成捐赠人直接与孩子见面,也不建议视频。一线工作者都知道,对孩子家庭信息保护得不到位,会出现很多负面的问题,对捐赠人也会造成困扰。不仅捐助人可能提出各种要求,有时候孩子、家庭也会向捐赠人提出更多需求。所以,助学人员要做好双向引导和保密。受助者和捐赠人的沟通,我更倾向于文字上的,达到鼓励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进行心理陪伴的目的就好。 助学的中间人不单指个人,也包括助学机构。中间人,如果只是单一的执行者,初期可能很好,但很容易出现人情助学、腐败助学以及百色助学网的情况,所以一定要多元监督。我们一直在倡导成立家长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包括团委、妇联等部门也需要发挥监督职能。再如壹基金对合作机构的第三方监督,是一个有效的探索。 百色助学网的问题,主要就是因为公开透明不够,缺乏有效监管。这是非常可耻的。我们希望媒体曝光犯罪行为,可能还有没被发现的,但同时希望传播正面案例,不要让公众对助学产生怀疑,影响对更多孩子的救助。 观点4 事件之后,我们该如何对待民间公益? 武汉市武昌区晓庄公益助力中心创始人 大雄 不要发“政府要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的谬论。一些评论表示要清理不合法的民间组织,部分民间组织出问题正是因为政府管得太严太死,双重管理的高门槛阻挠了很多民间组织的合法注册。少量的合法民间组织难以满足巨大的社会需求,政府、公众也就只能默许甚至支持很多不合法的组织合理地运营。真正的出路是政策进一步放开,让愿意做事的公民群体都能顺利地注册,合法地从事公益活动,从业务到财务,接受合法监管。那些不合法的、不规范的民间组织,自然失去空间。 对民间公益组织的管理,只能是“如果你犯法,我就立马把你抓起来”,而不是“因为你可能犯法,所以我不能让你注册”。 不要唱“草根组织要提升透明度”的高调。任何规范运作都意味着成本。很多人平时难得捐50块钱,都还要求“百分之百用到受助者身上”,让公益组织拿什么去请专业的财务人才? 捐款人真要是痛定思痛,就要补一补公益运作的基本知识,改变捐款的观念和习惯。如果真的希望公益组织拿出专业的、及时的财务报告、业务报告,那就请捐赠相应的善款。 在此对晓庄公益的捐助人表示,都是深明大义的捐助人——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接受不那么严格、不那么高成本,也基本能确保不会出问题的信息公开方式。严格监管是没有止境的,随便一张票据的深究都能弄得任何一个机构人仰马翻。 那么,有人要问,也不让政府加强管理,又不让要求民间组织提升透明度,难道就放任民间组织造假、吃回扣、性侵害吗?当然不是。公益行业要监管好,最重要的是“行业自律”。由行业内的组织成员,形成自我管理的体系,比如自发组织的××市社工协会、××省助学联盟。一个组织出问题,整个行业名誉受损;而且谁也不敢护短,否则一旦真相大白,当事人恐怕只能谢罪于天下了。 而且,坦率地讲,要欺蒙政府、欺骗公众,太容易了!任何一个稀烂的公益活动/项目,都可以拍出精美的图片,写出漂亮的简讯,让公众觉得喜大普奔——这还是在保证诚实的前提下,如果不讲诚信,那就更说不清楚了。但是,我深信,这些都逃不出同行的眼睛。 这类性胁迫/性剥削,由于其私密性、复杂性,属于权力关系的监管死角,在政府、企业等领域,由于权力差距更大且缺少监管,问题应该更严重。这类问题不仅在组织上下级之间,还会发生在其他权力关系中,比如腾讯专题《女老板为何因户外广告牌性贿赂城管》,频现网络的高校教师潜规则学生、导演潜规则演员,联合国维和部队也曾多次曝出针对女性难民的性剥削事件。只是问题发生在公益领域,听起来性质更恶劣。 性胁迫/性剥削的核心是权力关系。如果没有整个社会在性别平等教育、制度(比如要求知情必报,否则以从犯论处)等方面的共同进步,那么在任何领域都是很难禁绝的。仅就公益而言,应该尽可能减少捐助式慈善,转化为合作式公益,削弱双方的权力关系,发展对等的合作关系,相信会起到较好的作用。 以北川羌魂(中国心志愿者团队)的助学为例,北川羌魂要求受资助的高中生(经过培训后)寻访贫困的初中生,并由这些高中生通过团队讨论确定资助名单。在这样的公益行动中,这些高中生可以认为是北川羌魂的合作伙伴,通过自身的行动/劳动换取助学金/回报,也许有的贫困高中生还不乐意呢。在这样的关系中,假设工作人员/成年志愿者有性胁迫的举动,失败的几率就要大很多了。 去年我跟随参观一个公益组织的助学金发放仪式。50多岁的志愿者“情到深处”之时,来了一句:“孩子们,你们不要觉得爸爸妈妈不在身边,不要觉得可怜,今天到场所有爱心人士,都是你们的爸爸妈妈!”我在下面跟小朋友坐在一起,差点就帮小朋友回一句:“我还是你爸爸呢!” 人在权力关系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时,会滋生各种稀奇古怪的念头、欲望。一旦这些念头缺少监管,谁也说不准会干出什么事。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个不需要任何付出即可得到的捐赠,对贫困中的学生是很难拒绝的。且不说捐赠会不会“助长不劳而获的习惯”,至少,难以拒绝的捐赠背后,我们要警惕难以拒绝的胁迫,和那不易监管的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