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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事件,公益机构该不该发起募捐? ■ 本报记者 张木兰 正方|应该 ●某网站公益频道负责人 我觉得政府抚恤金是抚恤金,老百姓就是心疼这些孩子,要捐款,也拦不住,这个需求需要正视。这是基金会做公众教育的时机,募款不仅仅是为了募款,更重要也是为了传播,平时不会有这么多人关注这个(消防员)群体,公益机构不能封闭公众表达爱心的通道。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筹资联络部部长李晶 虽然红基会在这次事故后的反应比较快,但这次的募捐是基于捐赠人需求的。我们长期的医疗机构合作伙伴(美敦力、阿斯利康)在事故突然发生之后,第一时间主动向基金会询问是否能接收他们免费提供的医疗设备和器材。为此,基金会与天津当地的红十字会进行沟通,得知当地医院接收了大量的烧伤、烫伤及呼吸系统受损伤员,相应医疗耗材的需求量也非常大。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开通了募捐渠道,主要以医疗物资的募集为主。” 政府及社会各界给予遇难者家属的抚恤金并不在少数,所以,如果公众有信任的话,基金会更希望能把款项用于相关家庭的心理安抚和长远的公众应急救护培训和灾害防范上面来。所以希望公众能在捐款使用方面给基金会一定的灵活度,让基金会根据需要把捐款进行合理的安排。 反方|不应该 ●卓明震援通讯社创建人郝南 没想好怎么花,花多少,就想着趁着社会热点募款圈钱,灾难就是这么被消费的,公众的捐款意愿也是这么冷掉的。如果建立基金用于推动消防行业化职业化,我举双手赞成,但如果是用于抚慰家属,那就是鼓励更多人去死。 想问一下发起募捐的机构,项目帮扶的人群定位了吗?数量是多少?项目预算执行在哪里?哪家机构能站出来,说类似的项目我们干过,钱交给我们是绝对没问题的。你跟老百姓说,我们没有经验,你看他还捐不捐?没经验的机构怎么就敢随便发起这么多人关注的上百万的项目? 总之,给牺牲的消防员家属捐款,捐这么多我不赞成,体现消防员价值,要看他们死得是否有价值,白死的要追责。 ●厚天消防义工团创始人唐智湘 我看到这次天津爆炸事件之后,立刻有机构开展募款,有几点我并不赞同。第一,消防员这个群体,还不同于地震、水灾等灾害后的受灾群众,捐钱捐物可以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一个人牺牲了,家属还没有从悲痛中缓过来,你就去拿个信封给人家钱,这样是非常不专业不好的做法,甚至会往人家伤口上撒盐。 第二,我们希望知道钱去哪里了,要有财务公开。比如有的机构,呼吁捐款时候还不知道钱怎么花,想着反正给慰问金就行了,总能花出去。简单粗放地给家属慰问金是非常不专业的,殉职消防员的家庭帮扶需要针对性,需要长期的关注,资金的使用不是一次性的,要更有意义。 比如美国1996年成立了殉职消防员基金会,他们每年一个固定的时间会对去年一整年殉职的消防员组织一个集体悼念活动,然后对生活有困难的殉职消防员家庭进行长期的、有针对性的帮助,而且还有防患于未然的防火灾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员职业化建设等等。 第三,一有灾难就发起捐款,不够理性势必会伤害公众的捐赠热情。大家都知道,出了事儿捐赠热度是最高的,但是殉职消防员数量还没最终确定,公众捐多少钱及时叫停?资金超过了实际需求怎么办?不把钱花明白、花好,甚至账目不清等,会大大伤害公众的捐赠热情。 中立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爱心衣橱基金秘书长乔颖 我不排斥这种临时发起的捐款,但是前提要说清楚这些钱用在哪里,并保证能交给有效的执行团队去做,不能一窝蜂全上来捐啊、筹啊,然后花钱的时候没有音讯了,连个起码的公示都没有。 老百姓现在是感性的,后来会逐渐理性,甚至还会有专门质疑和挑刺的人出现,与其到时候再做危机公关,不如我们现在未雨绸缪,把项目具体怎么做规划好。 ●某公益机构项目负责人 公益机构在没有完全了解情况的背景下就开始筹款,我认为不一定能够发挥作用。募款方应该跟受资助方进行一次详细沟通,拿出计划再募捐,有了详细方案再拨款。立即给消防员募捐意义不大,此次事件中,政府的抚恤应该是足够的。 我觉得是否可以形成一些共识,第一,这笔资金的用途方向与计划,各执行基金会尽快需要清晰告知公众。第二,公益行业可以有个讨论,出现灾难时,应有的行动是什么?是否只是借时机筹款了再说? ●湖南广播电视台芒果V基金副秘书长 李强 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负责内容生产的同事找我商量,问能不能配合他们的报道计划启动公益募捐。我拒绝了。原因在于:芒果V基金核心服务青少年,并不以灾难应急救助为主要业务。虽然通过强力媒体可以迅速募集款项,但在没有明确待救助对象的前提下,这样做存在较大隐患。花好这笔钱,压力会很大。当下早已不是先募捐再想怎么花的时代,我们提倡公众理性捐款,作为专业机构也要理性劝募。 当然,这并不是否定其他在第一时间开展募捐的机构。毕竟,作为小众领域的公益行业,是非常渴望和社会大众热点话题结合和互动的。募捐与否,归根结底取决于机构自身的定位和策略 (以上观点仅为个人看法,不代表发言人所在机构及本报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