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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用3年时间创建2100个“示范性社会组织” 江苏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自2015年起,拟用3年时间创建100个示范性基金会、1000个示范性社会团体、1000个示范性民办非企业单位。 “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的创建标准包括内部治理规范、工作绩效显著、信息公开及时、社会评价良好等要求。凡在江苏省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并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皆可入围创建活动。认定方式为自查申报、初审推荐、评审验收、审议命名。在各社会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省民政厅组建评审专家组,采取材料核查与实地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再根据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确认,最后授予“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称号,颁发牌匾。 据悉,“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若获得该称号的社会组织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省民政厅将撤销称号、收回牌匾,并向社会公告。 (据中国江苏网) 深圳社会组织超9000家 年增长量逾20% 根据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7月底,深圳全市社会组织总数已达到9026家,年增长量逾20%。其中市级社会组织2442家,区级社会组织6584家。 今年以来,深圳市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在率先实行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慈善公益类等八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基础上,又开始探索以负面清单形式全面放开社会组织登记。福田区、南山区、龙岗区、光明新区等区分别建立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专项资金。 (据《深圳特区报》) 广东:择优扶持800家社会组织 广东省将通过竞争性评审,择优选择不超过800家社会组织进行分类扶持。 据悉,省财政厅、民政厅早前联合印发《2015年度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下称《指南》)。文件透露,将从财政预算中,择优选择不超过800家社会组织实行分类扶持。《指南》确定的扶持对象为: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特别是发挥枢纽型作用的社会组织。 《指南》明确分类补助力度。其中,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每家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家;行业协会商会类每家20万元,最高不超过150家;科技类等每家10万元,最高不超过150家;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统一按30万元予以扶持。专项资金扶持为无偿资助,由受扶持社会组织统筹用于办公场地租金、社会服务项目成本费和培训费等支出。 《指南》列明了申报条件和材料。申报受理时间为8月13日—8月20日。 (据《中山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