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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会代表机构(2014)年度工作报告已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现予摘要公布。 一、基金会基本信息
二、代表机构基本信息
三、公益活动情况 1.公益支出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2.公益项目情况 保护国际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以下简称“保护国际”)在国家林业局对外合作中心的指导和帮助下,在过去的一年中与国家林业局相关业务主管司局以及青海、四川、云南等省林业厅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现具体汇报如下: 1.淡水资源保护 1.1在四川贡嘎山自然保护区、卧龙自然保护区、栗子坪自然保护区、鞍子河自然保护区、黑竹沟自然保护区周边继续开展基于山区的无动力污水处理项目。项目尝试解决山区农村生活污水的问题,以达到治理山区农村环境的目的。完成四川贡嘎山自然保护区、卧龙自然保护区、栗子坪自然保护区、鞍子河自然保护区、黑竹沟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山区无动力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完成四川贡嘎山自然保护区、卧龙自然保护区、栗子坪自然保护区、鞍子河自然保护区、黑竹沟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污水处理项目的“社区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及面源污染控制管理计划”的编制,与社区达成一致意见后作为5个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减少对河流污染的行动指南; 完成四川贡嘎山自然保护区和鞍子河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污水处理项目的标识设计和制作安装;定期开展5个项目点污水处理系统水质检测工作; 1.2保护国际与四川省林业厅合作,开展保护区内保护站的污水处理工作。通过在工作中试点新型介质污水处理系统,缓解保护区内水环境压力,探索高效无动力污水处理技术,保证水源地水质安全,为国家保护区建设提供可借鉴的案例支持和可供复制的模式。项目在卧龙自然保护区、小河沟自然保护区和米亚罗自然保护区开展。 1.3 2014年7月至12月,在成都围绕污水处理及湿地保护面向高校学生及社区居民开展公众教育及宣传活动; 1.4作为全球环境基金(GEF)的国际执行机构,和四川省林业厅、青海省林业厅共同申请GEF第6增资期项目。 2.中国森林标准、林业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 2.1 2013年保护国际与四川省林业厅、荥经县政府合作,参照森林多重效益(CCB)标准,在四川省泥巴山区域针对大熊猫走廊带开展约10000亩的植被恢复,并开发泥巴山大熊猫走廊带栖息地植被恢复CCB项目。2014年,保护国际继续推进该项工作,引入第3方合作机构,将泥巴山大熊猫走廊带的CCB项目开发成自愿碳减排标准(VCS)项目,推进完成DOE的核查及碳汇交易工作; 2.2保护国际与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共同开展了腾冲碳汇项目的碳汇林管理和监测工作。并开展已有CCB项目的第二次核查。2014年,保护国际与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共同协助DOE完成腾冲项目的第二期核查工作; 2.32013年保护国际帮助在青海省林业厅将青海东部造林再造林项目从中国碳汇标准的项目提升为VCS标准的碳汇项目。2014年,保护国际继续协助青海省林业厅在国际碳汇自愿市场上推介并寻找潜在碳汇买家。 3.社区保护 3.1 2014年7月开始,保护国际和四川省林业厅、阿坝州理县林业局合作,在四川大熊猫栖息地周边开展基于社区的混农林业项目,通过将小规模生态农业的发展模式引入到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中,实现环境保护和社区发展的双赢。 4.保护地项目 4.1 2014年,保护国际与四川省林业厅合作开展四川保护地体系研究,调查四川境内保护地情况,按照世界自然联盟(IUCN)的分类标准进行划分,梳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2 2014年,保护国际开始与四川省林业厅合作,探索创新的保护区共同管理模式。按照IUCN国家公园及保护地最佳管理绿色名录标准,共同规划、建设保护区。保护国际将在四川鞍子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千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保护地共同管理工作。 5.政策倡导 2012年开始到2014年,保护国际通过关键生态系统合作基金(CEPF)二期项目支持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合作,通过案例及政策研究以及政策相关部门会议及考察组织,推动生态系统有偿服务及社区保护地政策的制定及推广; 2014年,保护国际组织四川省相关机构和政策研究人员前往云南及浙江考察社区保护地发展情况,并向四川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大力推进四川省社区保护地快速发展的建议”,获得省委常委批示,希望未来推进四川社区保护地的建设。 6.与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合作 6.1保护国际与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东海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合作,开展海洋健康指数在中国的示范及推广工作,推动中国海洋健康评估工作的开展,从而完善中国的海洋健康评估体系。6.2保护国际与国家海洋局、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合作,在APEC经济体中推动中国在海洋保护方面的影响力。6.3保护国际与国家海洋局、山东大学等机构合作,继续开展中华白海豚保护区网络建设和推广的试点项目。6.4保护国际与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合作,继续开展浙江西门岛红树林生态耦合示范项目。 四、财务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保护国际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财务报表已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保护国际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机构: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合格 民政部 201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