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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刚刚过去的星期天,很多人被所谓“援藏志愿者被万科慈善豪车队殴打”事件给“刷屏”了。 先是,湖南步知学院的老师唐林在网上称:7月12日,自己和8岁的女儿开着旧皮卡车,给藏区小学生送去募集的各类物资。在路况凶险的川藏公路上,遭到“万科慈善豪车队”的恶意超车,车子反光镜被撞断,险些冲下悬崖。之后唐林找到车队理论,反而遭到群殴。当地交警已经认定:此次事故由万科方面负全责。唐林还称:万科方面说过“开个破皮卡也来做公益,我们援助了一个学校!”这种伤人的话。 之后,万科方面做出澄清,称:这是一次由万科业主参加的、有一定公益性质的自驾游活动,他们原打算给四川甘孜某小学赠送学习用品。而万科车队的当事人称是唐林的野蛮驾驶造成的碰撞。 事情的是非曲直,包括谁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唐林有没有被殴打,谁要承担法律责任,这都不能听信一面之词,希望当地警方公布权威信息,也希望作为当事人的唐林能公布行车记录视频。 但跳开这些细节,这次事件只不过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一起可能的斗殴事件,法律上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双方都不能用“我在做公益”占领道德高地,来代替法律上的是非曲直。这也是事件之外的围观者应有的准绳。 其实,随着近年来中国民间慈善行动的普遍化、常态化,进入藏区、大凉山区等落后地区支教、捐物,已经成为很多白领、中产的生活方式之一。民间志愿者,首先也要有一颗平常之心,奉献真爱、帮助别人、成就自己,这都是心甘情愿的事;不该有一丝一毫的“僭妄之心”,觉得自己是去做好事的,所以必须高人一等。 就唐林的“控诉”来说,法律上的核心内容应是:万科车队如何野蛮驾驶,对他造成人身安全威胁,差点跌下悬崖。而事件中所谓的“贫富对立”——唐林开着旧皮卡运输受捐物资,而对方是“万科慈善豪车队”等等——恰恰应该是法律所忽略的细节。但这种对比又恰恰搔到了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的“痒处”,结果引爆了舆论场的“核聚变”,使得这一事件异化为贫富之争。 其实,如果万科方面真的说了“开个破皮卡也来做公益,我们援助了一个学校!”,这种话背后的借慈善来骄矜自许、自我膨胀的意识,是值得警惕的。这将严重妨害中国方兴未艾的民间慈善。若是捐得多的就比捐得少的更光荣,更有社会地位,则会把做慈善变成丑陋的财富攀比,最终撕裂社会,造成更大的社会矛盾,也有违慈善活动弥合社会矛盾的初衷。 成熟的民间慈善理应是量入而出、细水长流,让慈善成为一种常态化的生活方式。慈善形式也不止于捐款一项,还包括支教、跨地域的精神抚慰等等。民间慈善不应异化为铜臭味十足的“功德簿”攀比。在捐助者满足自我实现的同时,还应关照其他人的感受,关照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 让法律的归法律、公益的归公益,不用公益绑架舆论、混淆法律是非,这才应是这起沸沸扬扬的事件给我们的启示。 (来源:深圳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