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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基金会理事长 徐永光/文 留守儿童大多与祖辈老人一起生活,少数的由亲友照管,还有一部分孩子单独生活,处于无人监管和教育的状态,他们在学习、生活、情感、品德、心理、安全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寄宿制教育对于儿童成长的正面影响在世界各国普遍受到肯定。中国的传统教育理念也强调学生要“敬业乐群”。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来说,通过寄宿制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和集体生活,有助于这些父母不在身边、缺失家庭教育的儿童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和人际交往能力,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同时可以降低留守儿童的安全隐患。 曾有这样一则新闻:安徽怀宁县江镇初中留守儿童家长自愿捐款支持学校办寄宿制“托管班”,一度成为安庆市留守儿童教育的“模范”。结果以“乱收费”为由被解散,引起家长的抗议。 而我也曾在对留守儿童集中的湖南、四川等地50多所希望小学的实地调查和校长座谈中了解到,虽然学校对于留守儿童寄宿制非常认同,但还没有一所学校有能力实施留守儿童寄宿制教育。原因是农村学校依然面临经费短缺、师资缺乏的困扰。一个学校几年前为了“达标”砸锅卖铁建起了计算机教室,却花不起电费开计算机课,现在准备以50元一台的垃圾价把电脑处理掉,校长认为“收点钱总比做摆设好”;有的学校因师资不足,一个班级挤了八九十名学生。 可以说,寄宿制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难题唯一有效的补救措施。实施留守儿童寄宿制教育需要修建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需要增配老师和管理人员。这一切都取决于资金的投入。 为此我建议,首先,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加快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的建设步伐。建议在已经实施的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基础上,继续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地方政府匹配适当资金,分若干年时间实现留守儿童寄宿制的目标。 其次,政府应支持社会力量关注和捐赠留守儿童寄宿学校的设施建设。企业的这部分捐赠应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目前一些地方出现的留守儿童家长自愿付费委托学校对子女进行托管的做法,是在学校寄宿制条件尚未具备的情况下,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过渡办法,符合家长和孩子利益,不应简单以“乱收费”为名加以取缔。 (据徐永光个人网站,有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