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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主任:扎根村子里的儿童事务代言人 “赤脚医生”曾被联合国誉为卫生领域内的创新典范。在上世纪60至80年代,这支半农半医的队伍,极大地满足了我国广袤农村地区农民的基本保健和医疗需求。于是,这种在服务对象身边确定一个人,经过一定培训,参照任务和执行规范提供服务,及时、有效地满足百姓需求的方式,被专家们放诸于儿童福利领域。 自2010年5月起,为探索将儿童福利递送体系延伸到乡村或社区,并建立有效的儿童脆弱性监测系统,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三方,共同开展了“中国儿童福利示范区(2010—2015)”项目。项目在山西、河南、四川、云南、新疆等5个省区的12个县中的120个村进行试点,覆盖了艾滋病高发及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8万余名儿童。 黄晓燕是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副教授,拥有社会学博士学位,也是“儿童福利主任”项目专家团队的领军人物。如何寻找一名合适的“儿童福利主任”呢?黄晓燕介绍,从现有的人员情况来看,这些儿童福利主任均为村民,拥有基础的识字、算术能力,既能说当地语言又能说普通话,此前从事过社区服务并热爱与儿童打交道,经过笔试及面试后应聘上岗。 选人不易,但比寻找人选更重要的是对这些“外行人”的培训。但与传统意义上各地缺口极大的社工不同,他们所接受的培训还称不上社工培训,也没有相应的资格证书。黄晓燕也坦言,“这支队伍的定位就是满足弱势儿童对于养育和福利的最基本需求”,对于社工服务层次的需求,比如儿童心理介入、儿童发展辅助等高级服务内容,的确不是项目设计初衷,更不是这些没有高等学历的儿童福利主任能做到的。 但对于贫困县村落的儿童,这个儿童福利主任在多方面就如同救命稻草般弥足珍贵。“儿童福利主任”的工作包罗万象,凡是儿童应该享受的福利政策他都要去落实。在试点地区,他们的主要职能有11项,主要包括:了解村里弱势儿童的情况,及时提供支持;帮助其申请出生证,获得基本社会服务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包括上社保、申请民政救助、上学、就医;进行社会交往,获得儿童保护服务;确保每名儿童都能得到平等的发展机会。如今,在试点的120个村内,在儿童福利主任的具体支持下,74000余名儿童获得了应享受的基本福利和保障,贫困县村落儿童面貌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 作为该项目指导方中的一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评价这个项目时,罕见地在即兴发言中宣布了下面一组数据,语气中掩饰不住对试点成功感到的欣喜:“在项目示范区,新农合的参保率从原来的83.8%上升到99.7%;残疾儿童就学率从59.4%提升到84.5%;16岁以下儿童打工比例从4%下降到2%;学龄儿童辍学率从5.3%下降到1.8%;18岁以下儿童结婚率从3%下降到1.2%;儿童福利主任协助了3550名儿童办理了户籍手续,协助了6649名孤儿申请到孤儿津贴,为8083名贫困儿童申请到低保,为4084名儿童申请到教育补贴,为708名病残儿童申请到补助或辅助设备……”而在项目的试点村中,现有的儿童福利主任是按照1:200~1000的标准配备的,这已与发达国家专职儿童福利人员的比例看齐。 “我们不能靠一般的政策和简单的号召来落实对儿童的特殊关爱……我觉得,专业化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何更进一步地专业化?在中国,如何尽快地采用自己的办法,如何用我们的经验创新出一条制度来,我觉得,其实这是一个挑战,这需要智慧型的设计。”王振耀说道。(高文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