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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新年再出新招,创设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谈话制度。该制度作为深圳2015年一系列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举措中的一项,以后每个月将举办一次。 在2月的谈话会上,深圳市社管局邀请近30家新成立(变更)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参加会议。会上,市社管局负责人和登记处、管理处负责人向新成立(变更)登记社会组织解读了社会组织登记、变更、年检、执法及奖励扶持等政策规定,介绍了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后应负的权利和义务,阐述了深圳市社管局下一步的改革思路和举措,并对社会组织如何加强能力建设、完善内部治理进行了指导。同时,为新成立(变更)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颁发登记证书。 据悉,此举是为全面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引导新成立(变更)的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以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政策法规水平和领导管理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据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