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对“三农”工作做出了部署。文件提出“激发农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农村专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公益组织在农村将大有可为。 农民的增收是一个长期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会产生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诸多问题,公益组织可参与的地方很多。特别困难的家庭在子女教育、养老等方面仍然需要济助;农民脱贫要提高人的素质,就要从教育上入手,现在村小学、教学点还存在诸多困难,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因病致贫是农民的一大苦恼,农村医疗条件的改善、大病的扶助也是需要解决的课题;农民要提高现代农业技术知识、信息化知识同样需要社会的帮助,等等。 新农村建设,同样需要公益组织的介入。环境保护在农村非常急迫,白色污染、卫生防疫、农药安全等,有制度法规原因,也有环境意识问题,公益促进十分必要;乡村文化建设,乡规民约完善,移风易俗,鼎新时尚,这些都不能只是行政的管理和约束,需要公益性引导和介入;深化农村改革,不论是产业化示范基地试点还是农户家庭农场,都会为公益发展提供了舞台;农村的法治建设、普法工作,也需要众多社会组织、志愿者的公益关怀。 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中,社会公益创投十分必要。不论是生物育种还是智能农业,乃至农机、化肥、农药企业技术创新,公益组织都可以介入。公益性支持和实验,既能缓解政府压力,又能广泛调动社会物力、财力、智力资源;在推动污染治理、节水、防旱、退耕还草还林还湿、土地保护等方面,有的公益组织已取得了成功的实践。 资深公益从业者 崔子研/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