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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5年01月27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地方动态

    陕西:鼓励大学生社工创办公益组织

    陕西省民政厅近日制定出台《陕西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行业协会商会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办理成立登记等业务时,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该《办法》于本月起实施。

    《办法》突出了两个亮点。第一,鼓励大学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办社会组织。在校或者毕业不满两年的大学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自主创办,或者社会力量以招聘此类人员就业为主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推荐专门人员或者机构免费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在校或者毕业不满两年的大学生自主举办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向县区级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直接登记,受理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减免开办资金,安排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进行培育扶持。

    第二,鼓励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册服务商标,采用直营、加盟等特许连锁经营模式,开展集团化服务,其各个服务点可以使用同一字号、商标及服务集团标识,形成品牌连锁服务;采用直营连锁模式的,其各个服务点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无需注册登记;采用加盟连锁模式的,不得收取加盟费,需重新注册登记,登记管理机关予以简化登记手续。

    (据《西安日报》)

    上海:团组织成青年社会组织服务最大“买家”

    由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童潇领衔,对上海现有的134个青年社会组织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这些青年社会组织在过去的一年时间内,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平均数量为3.68个,平均金额约为424000元。其中,“政府购买”序列中,响应率最高的板块是作为群团组织的共青团,达到43.8%,其次是民政局(27.1%)和妇联(22.9%)。报告称,在党政序列中,共青团是购买服务的主体。

    团上海市委机关层面,去年一年大约投入了200万元用于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区级团委为购买服务所作的投入更多一些,以浦东新区团委为例,2014年投入了约700万元用于购买青年社会组织的服务。据团区委相关负责人透露,这一数字,今年可能还会翻番。

    (据《中国青年报》)

    厦门:建立海峡两岸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为了进一步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推动两岸社会组织交流合作,厦门海峡两岸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应运而生,选址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面积650平方米,首批预计可容纳8~9个社会组织进驻。

    据悉,服务中心主要为处于初创期的能力较弱、规模较小、缺乏资源的社会组织提供场地、办公设备、能力建设、人才培训、资源平台、公共空间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其中包括:对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免费的办公、会议场地、电话网络等一般办公所需要的基础服务设备;邀请专家教授和社会组织管理资深人士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系统培训,提高社会组织整体水平等。

    同时,服务中心还提供小额活动补贴,用于资助已入驻服务中心、发展较好的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于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

    目前,已有一些社会组织提出入驻申请,其中包括来自台湾地区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正在进行审核。

    (据《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