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第01版:
   第02版:开篇
   第03版:影响力
   第04版:品牌力
   第05版:品牌力
   第06版:品牌力
   第07版:品牌力
   第08版:品牌力
   第09版:品牌力
   第10版:品牌力
   第11版:传播力
   第12版:传播力
   第13版:传播力
   第14版:传播力
   第15版:传播力
   第16版:
社会化养老:全方位探索
社工薪酬:亦喜亦忧

版面目录

第01版

第02版
开篇

第03版
影响力

第04版
品牌力

第05版
品牌力

第06版
品牌力

第07版
品牌力

第08版
品牌力

第09版
品牌力

第10版
品牌力

第11版
传播力

第12版
传播力

第13版
传播力

第14版
传播力

第15版
传播力

第16版

新闻内容
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社工薪酬:亦喜亦忧

    2014年,对于社工来说,是个亦忧亦喜的年份。忧的是社工的薪酬偏低且不稳定、流动性大、成长体系缺失的状况仍在持续;喜的是社工机构在不断增加,对社工人才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各地开始陆续出台社工薪酬指导标准。

    正是在这亦忧亦喜中,社工薪酬成为2014年社工领域的关键词。

    忧:薪酬不高易流失

    2014年3月18日是第8个国际社工日,各地纷纷举办主题宣传活动,社会工作成为舆论热点。社工这一职业群体的现状随之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社工流失率成为热词之一。在对原因的分析中,社工薪酬不如人意成为热点之一。

    “资金的问题严重影响到机构社工人才队伍的建设,很难招人,专业对口的应届生也尝试招过,但很难留住,因为工资待遇、工作条件没法保障,没有一个很稳定的状态,看不到明晰的未来。”北京市石景山区乐龄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王艳蕊在接受《公益时报》采访时就曾这样表示。

    华南农业大学社会工作系的曾老师强调“(待遇)不提高不改善不行,人才队伍很难真正稳定下来”。

    盘点各地媒体在2014年对社工的相关报道,薪酬不高也屡屡成为关注重点。

    2013年北京全市近3万名社工曾集体涨薪,平均每人每月上涨800元左右,但涨薪后,社工工资一般为2000多元,最高的也只有4000元左右。社工待遇目前普遍较低、社会认同度不高,直接导致社工流失严重。

    目前广州社工行业的“新人”(不持证),月薪在3800元到4200元之间。90后男生小李对记者说,他在某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做社工不到一年,月入3000多元,“现在一个人糊口没问题”,但在大城市里生活也颇不易。

    目前东莞一线社工共有1200余名,近八成一线社工的月薪(税前,下同)不足4600元,90%的一线社工对薪酬不满意,过半的一线社工在半年内有离职的想法

    在江西从事社工服务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生活得不到保障,这成为江西社工人才流失严重的主要原因。

    在海南,相比社工发展较好的东莞,社工的数量更少,生存也更艰难,月工资不足3000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不论是发达的大城市,还是欠发达的地区,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几乎各地的社工发展都遇到了薪酬不高的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还存在待遇不稳定,很多社工机构没有为社工购买保险。

    喜:标准出台被重视

    社工薪酬问题已经成为社工行业发展的拦路虎,这一现象引起了政府等社会各界的重视。2014年,解决社工薪酬待遇被陆续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

    为提高社工认知度,民政部首次在全国开展了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指出,社会工作已经发展成为专业化、人性化、现代化和深受群众欢迎的新型社会服务业态。同时,民政部首次开始选拔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将享受《民政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办法》规定的有关激励和培养措施。

    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在全国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暨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主任会议上也强调:“下一步,民政部将联合中央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薪酬待遇专项政策。”

    地方也开始陆续出台规范社工薪酬的相关政策。

    北京市民政局下发的2014民政工作要点提出,将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薪酬待遇指导标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等政策。今后,北京市将根据上年全市在职职工工资水平,综合考虑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全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平均薪酬指导标准,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以及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支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的参考标准。

    7月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试行)》则提出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录用)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录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纳入正式编制管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同职级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待遇;对以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不应低于当地同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待遇平均水平。

    深圳市社工协会于2013年9月首次被纳入“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单位”,深圳社工自此开始享受到了安居工程租房补贴。2014年12月,深圳社工分配到18套公租房;同时,根据2014年第一批次深圳市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人名单显示,共有299名社工将获得租房补贴。深圳此举无疑为全国社工人才福利制度设计上起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随着社工的专业化、职业化、行业化进程的加速,与职业相匹配的薪酬待遇体系也将建立起来。有尊严的社工生活,离社工将不再遥远。

    (王勇)